征求意见!关于大连停车场

3月31日

大连市公安局发布

关于征求

《大连市机动车停车场条例(草案)》

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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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全市机动车停车场建设与管理,维护车辆停放者和停车场经营者合法权益,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提升城市治理能力和水平,大连市公安局会同大连市住建局代大连市政府起草了《大连市机动车停车场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

为广泛听取公众意见,提高立法质量,2021年3月31日至2021年4月30日,大连市公安局将《条例(草案)》及起草说明全文发布在大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大连市公安局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公示期满前,将文字材料邮寄到: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402室,或反馈至大连市公安局停车场管理办公室电子邮箱:dl_tgb@163.com。

附件:

1.大连市机动车停车场条例(草案)

2.大连市机动车停车场条例(草案)起草说明

《条例(草案)》

共分为七章

目前为六十六条

重点明确了

以下二十项内容

(一)进一步明确了停车场的分类和定义;

(二)进一步明确了建设和管理的主管和牵头部门;

(三)进一步明确了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四)进一步明确了主管部门与行业协会的关系;

(五)进一步明确了停车场建设规划要求;

(六)进一步明确了配建指标的科学制定及停车难问题突出区域配建的规划要求;

(七)进一步明确了用地及资金等保障政策问题;

(八)进一步明确了停车场建设规划验收的具体措施和要求;

(九)进一步明确了停车场建设和设置的标准,并明确了停车场主管部门在建设阶段的核实职责;

(十)进一步明确了道路停车泊位的设置权限、范围及规范标准;

(十一)进一步明确了各类停车场经营权的取得方式;

(十二)进一步明确了占用城市道路及城市道路以外公共资源的审批要求;

(十三)进一步明确了停车场备案的条件及对备案的管控措施;

(十四)进一步明确了城市智慧停车建设的相关要求;

(十五)进一步明确了经营性停车场管理的具体举措和要求;

(十六)进一步明确了利用免费停车泊位和私设停车泊位收费的行为的管控要求;

(十七)进一步明确了解决停车位只售不租、收费等问题的管理举措和要求;

(十八)进一步明确了停车场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职责和权限以及检查结果的运用;

(十九)进一步明确了罚则中各个职能部门的权责,提高了罚则的权重;

(二十)进一步明确了利用城市道路设置道路停车泊位的管理范围。

编辑:姜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