遛狗不拴绳,当场被拦下!
随着天气转暖
公园里晨练、遛狗的市民
也多了起来
但是遛狗不拴绳
可有不小的安全隐患
4月1日清晨,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养犬管理大队联合星海湾公安分局在星海公园针对遛犬不牵绳等不文明养犬行为开展巡查整治行动,同时对相关市民开展文明养犬宣传教育。
现场
对遛犬不牵绳者下达《违规养犬通知书》
🕕 4月1日6:00
📍 星海公园
晨练的市民逐渐多了起来,有的人还带上自己的爱犬。在公园一处空地上,一只小狗跑来跑去。不远处,小狗主人正带着孩子放风筝,看见民警上前,主人赶忙跑到小狗面前拴上绳子。
附近一处树林草坪上,一男子正在和自己的小狗欢快地玩耍。小狗并没有拴绳,对此,男子解释说,自己忘记带了。
针对这些不文明养犬市民,按照《辽宁省养犬管理规定》,民警责令整改,并现场下达《违规养犬通知书》。
除了遛狗不牵绳,公园内草坪上还有一些狗粪便。对此,公园内专门设置了多处宠物便纸取用处,方便养犬市民随时取用,清理宠物犬粪便。
据统计,4月1日行动期间,民警现场发现、整治遛犬不牵绳等不文明养犬行为15起,均责令整改完毕,同时民警在公园内发现1只流浪犬,依法予以强制收容。
整治
行政处罚2起违规养犬行为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相关工作部署,着力推进解决影响公共安全的涉犬突出问题,市公安局开展不文明养犬行为整治、流浪犬清理收容、禁养犬整治“三大行动”。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养犬管理大队民警姜丹表示,年初以来,我市累计出动警力1200余人次,集中开展流浪犬集中清理整治行动30余次,捕捉流浪犬320余只,处理涉犬投诉举报240余件,对违规养犬行为实施行政处罚2起、罚款4000元。
姜丹:“为维护文明、和谐的城市环境,我们倡导广大群众做好文明遛犬的‘四个一’,即一人一犬、带上一根拴犬绳、一张清理犬便的卫生纸、一个装垃圾的小袋子,从点滴做起,展现大连洁净、美丽的城市形象及大连市民文明、热情、友好的精神风貌。”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
要树立依法、文明、科学养犬理念。
● 对养犬重点管理区内饲养烈性犬、大型犬的养犬人,依法由公安机关强制收容犬只,处2000元罚款;
● 对遛犬不牵绳犬主,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200元罚款;
● 处罚满三次的,强制收容犬只并吊销《养犬登记证》;
● 对养犬人的养犬行为严重妨碍、干扰居民正常生活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
● 逾期不改正的,强制收容犬只并吊销《养犬登记证》,对个人或者单位处500元罚款。
奖励
经查实举报线索给予奖励500元
公安机关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在养犬重点管理区内违规饲养烈性犬、大型犬的行为。
举报方式
● 市民可通过手机微信关注“大连治安”微信公众号,点击下方按钮“治安业务-禁养犬举报”,按照要求填写信息并上传证据照片。
“大连治安”微信公众号
● 可拨打电话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0411-87110855
凡经查实的举报线索,公安机关对最先举报者给予奖励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