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出台重磅文件!与所有业主都有关!

日前,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印发

《2021年全省物业管理工作要点》

明确提出相关内容

↓↓↓

▶排查尚未实施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

制定3年全覆盖计划;

▶制定物业服务收费参考标准,

推行“质价相符”;

▶建立物业企业红黑榜;

▶推动物业企业发展居家养老服务,

提供定制化产品

制定计划:3年内物业管理全覆盖

基础设施老旧、园区无人管理是老旧小区的通病,对老旧小区进行物业管理,无疑可以使其重获新生。

根据《2021年全省物业管理工作要点》,辽宁要求各市住建局、沈阳市房产局提高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覆盖面,全面排查尚未实施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建立台账,制定3年全覆盖计划。“因地制宜、一区一策”,组建业主委员会或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代表参加的物业管理委员会,选择适合的物业管理模式,推动实现物业管理全覆盖。结合居民意愿和经济承受能力逐步提高实施专业化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比例。

制定物业服务收费参考标准

推行“质价相符”

物业费缴纳标准是多少?如何让业主享受到和物业费相符的物业服务?今年,辽宁将推行“质价相符”机制。各地要对照《辽宁省住宅物业星级服务标准》(试行)和地方经济水平,制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格,还要引导业主树立“质价相符”理念,建立“交费卖服务”意识。

今年,辽宁将委托省房地产行业协会制定全省物业服务收费参考标准,作为物业企业和业主确定物业服务价格的参考。

依据物业服务质量考核

确定下一年度物业收费标准

而收费标准或将受上一年的服务质量考核结果影响。今年,辽宁要求各地建立物业管理监督考核机制和办法,加强对物业企业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建立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业主和物业企业等共同参与的物业服务质量考评体系。对物业服务质量开展考核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确定下一年度物业收费标准的重要依据。

住宅维修资金专项检查

重点检查居民使用是否便捷

开展住宅维修资金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各市、县(市、区)维修资金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经费渠道情况,以及管理和使用是否规范,审计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是否整改到位,居民使用是否便捷等。

建立物业企业红黑榜

群众投诉在线解决

今年,辽宁还将加快信用体系建设看,完善辽宁省易安居物业管理平台,利用管理平台对物业服务企业、从业人员、项目管理等情况进行信用信息收集、整理和利用。

建立物业企业红黑榜,并向相关部门推送信息。物业主管部门和物业服务企业运用管理平台在线处理、解决群众的投诉、报修问题,化解物业矛盾纠纷。

推动智慧物业管理

服务平台建设

在电梯、消防、给排水等重要设施、设备上布设传感器,实时采集数据、故障报警、智能派单、智慧监督;利用智能化设备提高车辆通行效率和车位使用率……这些都是智慧物业未来将实现的场景。

今年,辽宁将推动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设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并与易安居对接,运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实时记录物业服务动态信息,提升设施设备智能化管理水平。

推动物业服务企业

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

2021年,辽宁将打造一批“物业服务+养老服务”标杆项目。支持物业服务企业根据自身条件,结合养老需求,与专业养老机构合作或成立独立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实现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规模化、品牌化、连锁化经营。

同时,依托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探索智慧“物业服务+生活服务”模式,为家政服务、电子商务、居家养老、快递代收等生活服务提供便利,实现一键预约、服务上门,为居民提供定制化产品和个性化服务。

执法部门进小区

处理各类违法违规问题

为解决小区内违建或擅自拆改建、占用消防通道、楼道堆放杂物、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等问题,今年,辽宁将推进部门执法进小区。物业企业劝阻或制止无效的,可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执法部门将依法依规对各类违法违规问题进行处理。

编辑:姜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