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警方持续开展流浪犬问题整治行动

流浪犬危害多 请市民文明养犬、依法养犬

(孙颢源 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王艺)近期,有市民反映,在我市甘井子区东方路南侧铁道口附近经常聚集成群流浪犬,在交通主干道和铁道口窜行,严重影响过往行人安全,甚至阻碍车辆正常通行。4月8日,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养犬管理大队会同甘井子分局治安大队及属地派出所,出动警力20名、车辆5台,在甘井子区东方路南侧铁道口附近集中开展了流浪犬问题整治行动,现场收容流浪犬12只。

据现场执法民警介绍,流浪犬的危害有很多,一是扰民,由于流浪犬领地意识极强,大量流浪犬在某一固定区域长时间滞留和聚集,会为了抢地盘相互咬架和狂吠,严重干扰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和休息;二是容易伤人,春季气温渐暖,犬只容易狂躁,一些年老体弱、行动不便、自我保护能力较低的老人和儿童容易受到犬只侵害;三是传播疾病,流浪犬生存环境恶劣,长时间得不到清洁身体,无法定期注射疫苗,身上携带大量细菌和病毒,一旦咬伤人,极易传播疾病;四是污染环境,流浪犬四处窜行,随意排泄,严重污染环境;五是威胁交通安全,我市已经发生多起司机躲闪横穿马路的流浪犬,造成交通事故的情况。

据了解,流浪犬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一是弃养,流浪犬当中相当一大部分原来是宠物犬,但一些不负责任的犬主由于“不喜欢了、没时间照顾了、犬只生病、住户搬迁”等原因和借口,将犬只无情地弃养;二是走失,极少一部分流浪犬是因为犬主遛犬不拴绳、照顾不周或是散养,导致犬只走失,成为流浪犬;三是流浪犬无序繁殖,这是造成流浪犬数量越来越多主要原因;四是爱心人士的投食喂养助长了流浪犬无序繁殖。

现场,针对一些市民出于爱心喂养流浪犬的情况,民警进行耐心宣传,在肯定其爱心善举的同时,也讲清无序喂养流浪犬的危害,建议改变“只喂不养”“只养不管”的做法,避免流浪犬大量繁殖甚至伤人情况发生。对有能力领养的人员,督导其立即办理养犬登记证,并入户饲养;对没有领养能力的喂养人,尽力说服其配合公安机关工作,送交市犬类留检所进行妥善安置。

据悉,从年初以来,我市警方持续开展流浪犬清理收容行动,特别是针对背街小巷、拆迁废墟、闲置空地、景区山林等流浪犬易于聚集区域和时段,整合专业稽查人员和捕犬装备,加大巡查力度,实行错时弹性工作的模式,目前集中开展了36次流浪犬清理整治行动,捕捉流浪犬近400只。今后,警方将加大对遗弃犬只行为打击力度,依据《辽宁省养犬管理规定》,对遗弃、虐待犬只的,由公安机关处2000元罚款并吊销《养犬登记证》,该养犬人五年内不得申请办理《养犬登记证》。另外,根据新近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伤害的,由原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为此,警方提醒广大市民要切实增强依法养犬意识,不得遗弃犬只,也不要随意投食喂养流浪犬,以免对自己造成影响。

编辑:唐依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