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与市法院联动规范我市企业破产处置工作

(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石朕)近日,市政府印发《关于做好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工作的意见》,市政府与市法院联动,进一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企业市场化救治和退出机制,积极稳妥推进企业破产处置工作,努力打造“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意见》提出,要建立制度化、常态化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统筹协调解决企业破产处置工作中的民生保障、社会稳定、招商引资、税收保障、土地盘活、金融协调、信用修复、打击逃废债、变更注销等问题,推进“僵尸企业”出清和资源优化整合,提升企业破产处置的市场化、法治化水平,精准服务大连经济高质量发展。

《意见》明确了11项工作任务,强调要完善破产企业财产查控机制,方便破产管理人依法清收查控相关财产;要依法保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保障破产企业职工基本民生权益;要支持破产管理人对破产企业的管理,在法院受理企业破产申请后,相关单位要及时解除相应的强制措施;要做好税收债权申报、税收政策落实;要妥善处置破产企业财产,加大对破产企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上房屋处置的支持力度;要发挥金融机构的积极作用,协调金融机构债权人支持有挽救价值的破产企业通过重整摆脱经营和财务困境、协调相关部门对重整企业开展信用修复等;依法打击逃废金融债务犯罪行为,加大企业破产所涉犯罪行为的立案和侦查力度,合力打击逃废债犯罪行为等;加大企业破产处置中的职工安置等矛盾化解工作力度,维护社会稳定;优化破产企业税务、工商变更、注销登记等登记程序和手续;充分保障破产管理人依法履行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管理处分债务人财产法定职责;加强破产管理人协会建设,实现破产管理人自律管理。

《意见》强调,成立大连市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领导小组组长,大连中院负责人任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市信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等33个单位为成员单位,并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

《意见》要求,要建立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联席会议,听取企业破产处置情况报告,研究解决企业破产中重大、全局性事项;要针对财产处置等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开展联合调研,促进府院联动机制水平提升;要加强信息共享,定期通报“僵尸企业”处置工作进展及工作动态,总结推广有效做法和经验,为全市企业破产工作提供研判依据,推动企业破产处置工作市场化、法治化、常态化。

编辑:谭丽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