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救治 后交钱 大连推进急诊急救“先救治后结算”试点工作

天健网消息(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 丁一)救护车将急重症病人送至医院后,是先抢救还是先缴费?大连给出了“硬核”答案!日前,市医疗保障局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研究决定,选定大连市友谊医院作为试点医院,进一步推进急诊急救的“先救治后结算”工作,对于需要抢救的急重症患者,在未持有社保卡或身份证,无法证明身份,未带费用,无人签字的情况下,医院将开通绿色通道直接实施救治,确保患者无障碍就医。

在急救状态下,有些患者或因事发突然,或因无法确认身份,难以及时缴纳费用。如果“见钱”才救,违背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而如果先行抢救,则干扰了医疗机构现行的诊疗秩序。急诊急救“先救治后结算”工作的推进,真正体现了尊重生命和生命至上的原则,尽最大可能保障急危重患者的生命安全,让病有所医不留死角,也为“不敢救”打开了制度出口,使“先救治”成为与医护人员职业伦理要求相一致的规定,不容纠结与犹豫。

为确保“先救治”政策的良性发展,消解医院“先救治”的经济风险,在急诊急救结束后,针对未结算费用的急重症患者,医院在核实其身份后,进行费用清算:我市医保患者发生的属于医保支付的急诊急救费用,由市医保中心按医保支付政策定期与医院进行结算;身份不明或无力支付医疗费用的患者,急救费用按照其他渠道支付后有缺口的,由医疗机构按程序申请,经审核后由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支付;其余类型患者费用按原渠道解决。  

为防止恶意逃费行为,维护医疗机构正常的诊疗秩序,未履行结算费用义务的急重症患者,将被纳入诚信体系管理。下一步,市医保局和市卫健委将积极推进此项工作,扩大试点范围直至覆盖全市,让生命更有保障,让城市更有温度。

编辑:赵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