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公安机关持续开展流浪犬清理整治行动

      我市警方利用“五一”假期,针对背街小巷、拆迁废墟、闲置空地、景区山林等流浪犬易于聚集区域和时段,整合专业稽查人员和捕犬装备,持续开展流浪犬清理收容行动。记者获悉,年初以来,我市警方已先后组织80余次集中“攻坚战”,截至目前已捕捉流浪犬580余只。警方昨日再次提醒广大市民要切实增强依法养犬意识,不得遗弃犬只,也不要随意投食喂养流浪犬,以免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不利影响。


      针对一些市民出于爱心喂养流浪犬的情况,民警与这些人员逐一见面,进行耐心宣传,在肯定其爱心善举的同时,讲清无序喂养流浪犬的危害,建议其改变“只喂不养”“只养不管”的做法,避免流浪犬大量繁殖甚至伤人问题发生。对有能力领养的人员督导其立即办理养犬登记证,并入户饲养;对没有领养能力的喂养人,尽力说服其配合公安机关工作,送交市犬类留检所进行妥善安置。


      同时,警方会加大对遗弃犬只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据《辽宁省养犬管理规定》,对遗弃、虐待犬只的,由公安机关处2000元罚款并吊销《养犬登记证》,该养犬人五年内不得申请办理《养犬登记证》。另外,根据新近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伤害的,由原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


编辑:姜国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