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新办企业讲解税惠新政

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3号),自今年4月1日起,扩大先进制造业留抵退税行业范围,将运输设备、电气机械、仪器仪表、医药、化学纤维等制造业企业纳入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范围,实行按月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这一政策对于相关行业来说,无疑让账面上的“活钱儿”动了起来。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长兴岛经济区税务局开展“春风送暖”活动,采取进户辅导、畅通税企联系通道等方式,为新办企业和重点项目提供精准服务,将上述最新政策传递给企业。该局主要针对今年第一季度集中开工的产业项目进行政策辅导,先后走进常茂(大连)新材料有限公司和吉尔多肽生物制药(大连市)有限公司,送去与企业密切相关的税收政策。 

据了解,常茂(大连)新材料有限公司的顺酐产业链项目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石化产业延链项目,以有机酸和甜味剂为核心产品,目前是中国领先的食品添加剂制造商、世界领先的酒石酸生产商、中国最大的苹果酸生产商,参与制定了四个品种产品国家标准。而刚刚投产的吉尔多肽生物制药(大连市)有限公司,则是国际领先的保护氨基酸、多肽产品的规模化的生产企业,拥有多项专利技术的“雏鹰”项目。这些项目的开工投产对促进长兴岛地区的经济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项目从开工到投产,大连长兴岛经济区税务局始终跟进服务,深入企业了解经营中遇到的税收问题,精准开展政策辅导,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辅导中了解到,两家企业新落户不久,前期兴建厂房以及购买设备投入了大量资金成本。为了让企业资金活起来,减轻企业运营资金方面的压力,税务管理人员主动进户,讲解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扩大行业范围的政策规定,两家企业正好符合享受条件。税务人员辅导企业计算填报留抵退税相关业务知识,从政策到实际操作一一辅导,提供全流程政策指导。企业负责人表示,作为处于最初发展阶段的研发型企业,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非常契合企业实际需求,有利于解决企业发展初期资金不足难题。 

按照《关于明确新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5号)要求,先进制造业纳税人办理期末留抵退税必须满足条件“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我们企业正处于筹建期,实际经营还未全面开展,纳税信用未达到B级以上。正式投产后,预计产能将达到1000万以上,待纳税信用等级以及其他条件达到要求,就可以享受税惠新政了。”吉尔多肽生物制药(大连市)有限公司财务主管王燕满怀期盼地说。(王斐)

编辑:张云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