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提升人才发展质量效能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着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向用人主体放权,为人才松绑,让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充分迸发,使各方面人才各得其所、尽展其长。提升人才发展质量效能,关键在于以人才工作“放管服”改革为突破,在体制机制上精准破冰、久久为功。近日,我市出台《大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2021年修订)》《大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试行)》和《大连市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认定办法(试行)》等3个人才评价政策,围绕人才工作“放管服”改革,下放人才认定权限,加快建立以用人单位为主体的人才评价和服务管理体系,切实提升人才认定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水平,以高水平制度创新成果,为各类人才建功立业保驾护航。

改革人才认定评价体系,放权松绑是核心。推动人才管理部门简政放权、落实用人主体自主权,是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措施。新出台的两个《办法》,着眼改革人才认定评价方式方法,进一步明晰人才管理部门和用人主体的职能权责,将高层次人才和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认定权限,下放至全市13个重点用人单位、3个行业主管部门和12个区市县(开放先导区),由审批制变为备案制,突出落实和保障用人主体在人才引进、培养、使用等方面的自主权,激发人才发展的“一池春水”。

改革人才认定评价体系,提质增效是目的。人才政策好不好,能否落地见效、能否让人才满意是关键。聚焦人才认定部分程序繁琐、周期较长、效率不高等人才反应强烈的突出问题,两个《办法》进一步压缩人才认定环节,大幅缩短办理时限,优化明确各项政策待遇落实的责任部门和运转流程,极大提高人才认定和政策落实效率,切实提升人才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改革人才认定评价体系,强化监督是保障。放权不代表放任不管。人才认定权限下放后,将进一步加强认定管理和风险防控,建立全市人才信息库,实行“有进有退”动态管理。通过集中性督导检查、随机抽查等事后监督方式,强化风险评估与应对,对失信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处理,以有力监督保障人才政策有效落实。

击鼓催征正当时,奋楫扬帆启新程。全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重要论述,提高政治站位,牢固确立人才引领发展战略地位,协调配合、沟通联动、形成合力,推动人才政策广为知晓、落地见效。全市上下要围绕做好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以大抓人才、大兴人才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大力吸引集聚各方面优秀人才,持续营造近悦远来的人才发展生动场景,为新时代“两先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人才支撑。

编辑:唐依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