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推进危险废物处置领域企业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

天健网消息(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 葛春家)为扎实推进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不断提高企业环境管理水平,近日,市生态环境局编制印发《大连市生态环境局推进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层层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工作方案》,从健全完善环境安全责任体系、管理制度和承诺制度,建立环境风险防控机制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等方面推动危险废物处置领域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升环境风险防范水平。


危险废物处置领域企业应从以下五个方面落实主体责任:


完善企业环境安全责任体系。危险废物处置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是危险废物环境安全第一责任人,应组织完善企业危险废物环境安全责任制度、细化分解各岗位人员环境安全责任、建立危险废物环境安全责任清单,加强培训教育、完善内部检查考核机制,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危险废物环境安全工作体系。


完善企业环境安全管理制度。2021年底前,危险废物处置领域企业应依法及时公开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落实工业危险废物排污许可制等,依法依规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按照《危险废物管理指标体系》,持续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


完善企业环境安全风险防控机制。2021年底前,危险废物处置领域企业应建立完善危险废物环境安全风险管控制度,对危险废物环境安全风险实施动态管理,制定危险废物环境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每月向属地分局报送危险废物环境风险清单。制定危险废物专项应急预案,明确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并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完善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机制。危险废物处置领域企业应按照《大连市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大连市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严格落实企业危险废物环境风险排查治理主体责任,合理制定、细化排查治理工作方案,明确排查频次、项目、标准和具体责任人等内容,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形成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盯办问题、销号问题的常态化闭环排查治理机制。2021年底前,企业要建立完善的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制度,做到自查自改自验,及时发现并消除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隐患。


推动企业环境安全多元共治。企业应持续完善和实施环境安全承诺制度,建立完善并落实举报奖励制度。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结合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对危险废物处置领域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形成危险废物处置领域企业环境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持续推进我市危险废物处置领域企业规范化管理。


编辑:姜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