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聘

大连海事大学

2021年实验教师公开招聘

因工作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实验教师9名。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良好品行;

(三)热爱高校实验教师工作,具有工作责任心和团结协作精神;

(四)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同时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岗位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五)具有适应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技能条件及实践经验;

(六)应届毕业生年龄要求为本科生不超过26周岁(1995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91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后出生),其他情况年龄要求详见各岗位具体招聘条件;

(七)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到校办理入职手续。

二、招聘岗位、职责及具体条件

详见《大连海事大学公开招聘实验教师岗位信息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参照《大连海事大学师资引进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大连海事大学官网、大连海事大学官方微信平台等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7月10日。

2.报名方式:

将电子版应聘材料发送至对应岗位的招聘邮箱,邮件标题和电子版应聘材料以“应聘岗位+应聘者姓名”命名。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

3.应聘材料:

(1)《大连海事大学拟聘用人员登记表》(附件2);

(2)附件材料:主要包括论文、科研项目、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职称或任职证书、奖励证书等扫描件,做成一个PDF文件;

(3)大连海事大学公开招聘实验教师应聘人员一览表(附件3)

(4)亲属关系承诺书(附件4)。

(三)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招聘条件、实际需要和履行岗位职责匹配程度,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四)考核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考核程序。面试考核程序根据各招聘学院(中心)实验教师公开招聘考核方案/办法实施。

参加面试考核人员需提供报名时所提交材料的原件,学校现场审核资历条件和相关证书的真实性,对证件不全或资质不符的,取消考核资格。

(五)体检和考察

通过考核人员由学校组织体检和考察。

(六)公示与签订合同

通过体检和考察人员,由学校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四、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和提交材料。凡因本人填写信息和提交材料错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大连市凌海路1号

邮政编码:116026

联 系 人:任老师

联系电话:0411-84723129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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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大连海事大学公开招聘实验教师岗位信息一览表

2 大连海事大学拟聘用人员登记表

3 大连海事大学公开招聘实验教师应聘人员一览表

4 亲属关系承诺书


大连民族大学2021年春季学期

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人员公告

根据学校实际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14名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详见《大连民族大学2021年春季学期招聘劳动合同制人员岗位职责和具体岗位招聘条件一览表》(附件1)。

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结协作精神和勤奋敬业精神,身心健康,能够胜任所应聘岗位工作。

4.能够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具有较好的外语水平、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5.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

6.应聘学生工作管理人员、招生就业工作管理人员岗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26周岁(199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应聘教学秘书岗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28周岁(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应聘其他岗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0周岁(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符合具有相关工作经验、专业认证、熟练业务技能等特殊条件者年龄可适当放宽,详见具体岗位招聘条件。

7.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具备报考资格。

8.已就业的在职人员能与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

(二)具体岗位招聘条件

详见《大连民族大学2021年春季学期招聘劳动合同制人员岗位职责和具体岗位招聘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截止至2021年7月5日16:00)

应聘者登录学校网站或“大连金普新区人才广场”微信公众号查看招聘公告及应聘要求,并以压缩文件形式将应聘材料发送至recriut@163.com。压缩文件命名格式为“姓名-应聘**学院***岗位材料-联系电话”。应聘者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包含以下文件:

(1)《大连民族大学2021年春季学期劳动合同制人员应聘报名表》(附件2);

(2)《大连民族大学2021年春季学期劳动合同制人员招聘信息表》(附件3);

(3)个人简历、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可以认定本人留学回国人员身份的相关材料)、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仅应届毕业生提供)、党员关系证明(仅党员提供)、学生干部经历证明、工作经历相关材料、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材料。以上材料电子版需合并编辑为一个PDF或WORD文档,命名为“姓名-个人材料名称”。

2.资格审查

对应聘者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进行现场确认审查。初审合格名单、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将发布在大连民族大学网站和“大连金普新区人才广场”微信公众号(未通过初审者不再另行通知)。

现场确认审查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大连民族大学2021年春季学期劳动合同制人员应聘报名表》(本人签字);

(2)身份证原件和2份复印件;

(3)个人简历;

(4)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可以认定本人留学回国人员身份的相关材料);

(5)应届毕业生须提供预毕业证明(含所修专业及毕业时间等信息);

(6)基层党组织提供的党员关系证明(仅党员提供);

(7)学生干部经历证明(仅应聘学生工作管理人员、招生就业工作管理人员提供);

(8)工作经验相关证明材料(仅具有工作经验需要放宽年龄者提供);

(9)相关获奖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仅具有相关技能需要放宽年龄者提供);

(10)承诺书(本人签字)。

3.考试

考试分为两部分,笔试和面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原则上按照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主要对拟聘岗位所要求的能力和素质进行考察。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根据招聘人数要求,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先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4.体检

拟聘用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因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考察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综合考察。因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因公示有异议、自愿放弃等原因而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7.聘用与管理

被聘用人员一律实行劳务派遣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由大连金普新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2年,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将聘用人员派遣至大连民族大学工作,教学秘书岗位由学校统筹分配至校内相关学院。工资待遇按照学校劳动合同制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四、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社会和学校纪委的监督。应聘者如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五、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大连民族大学 程老师0411-87653537

其他业务咨询:大连金普新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景先生 0411-65891611

六、其他事宜

1.应聘者在招聘期间,请及时查看电子邮箱、大连民族大学网站或“大连金普新区人才广场”微信公众号,同时应确保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填报的电子邮箱、通讯方式不畅所导致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2.拟聘用的人员须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前获得学历学位。

3.个人简历中须标注主要社会关系(父母、配偶、子女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

4.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及学校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要求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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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连民族大学2021年春季学期劳动合同制人员岗位职责和具体岗位招聘条件一览表

2:大连民族大学2021年春季学期劳动合同制人员应聘报名表

3:大连民族大学2021年春季学期劳动合同制人员招聘信息表

4:承诺书

编辑:赵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