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大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评价指标体系(试行)》的通知

各区(市)县、先导区科技管理部门,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市科技企业孵化器高质量发展,完善孵化服务体系,提高孵化服务水平,发挥孵化器在加速科研成果转化、加快培育新动能、促进地方经济转型升级、推动科技和经济融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大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参照《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印发《大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评价指标体系(试行)》。

附件:大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评价指标体系(试行).doc

大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评价指标体系解读

一、政策出台背景

为落实国家《科技企业孵化器评价指标体系》,推动科技企业孵化器高质量发展,完善孵化服务体系,提高孵化服务水平,发挥孵化器在加速科研成果转化、加快培育新动能、促进地方经济转型升级、推动科技和经济融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重新制定了《大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评价指标体系》。

二、起草过程

2020年4月,经前期调研酝酿形成了《大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评价指标体系》,2020年5月初,在市科技局官网公开征求意见,2020年5月下旬,在充分吸纳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正式印发了《大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评价指标体系(试行)》(大科创业发【2020】49号)。

三、工作职责

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考核评价工作,各区(市)县、先导区科技管理部门,对本辖区孵化器的评价工作负有业务指导和核实的责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核查无误后予以推荐。

四、评价指标体系内容

孵化器评价指标体系由服务能力、孵化绩效、可持续发展三个一级指标和加分项指标构成,一级指标权重分别为30%、49%、21%。设置加分项,满分为10分。

1.服务能力:主要从投融资服务、公共技术服务、创业导师服务、资源整合能力、孵化器链条建设等方面设置7项指标,综合考察孵化器服务水平,引导孵化器建立专业化服务体系。

2.孵化绩效:主要从在孵企业收入和融资情况、科技含量、在孵企业成长性、创业带动就业等方面设置9项指标,综合考察孵化企业情况,引导孵化器提高孵化质量。

3.可持续发展:主要从孵化器收入增长、收入结构、服务团队建设、促进区域发展等方面设置5项指标,综合考察孵化器运营管理能力,引导孵化器可持续发展。

4.加分项指标:评价孵化器在承担社会职能、创业大赛等工作的开展情况,实现对孵化器的全面考察。

五、评价的组织实施

1.以大连市市级孵化器为对象,由市科技局按要求下发评价工作通知,组织开展评价工作,并发布评价结果。

2.孵化器按照通知要求,提交上报有关数据、报告和证明资料。

3.各区(市)县、先导区科技管理部门,对本辖区孵化器的评价工作负有业务指导和核实的责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核查无误后予以推荐。

六、评价结果的应用

1.按孵化器评价得分排序确定等级,评价为优秀的占市级孵化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10%(当年已获政府部门资金支持的不占此比例),评价为良好的占市级孵化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35%,评价为合格的占市级孵化器总数的比例50%左右。

2.考核评价结果将作为市科技管理部门对科技企业孵化器实行动态管理的重要环节和政策兑现的依据,按照《大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等科技创业平台补贴实施细则》相关规定予以奖励补助。

3.连续两次考核评价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其孵化器资格,且两年内不得重新申报各级孵化器。

大连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5月29日

编辑:唐依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