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跟慢病、大病有关的新规
有的本月已实行 有的下月起实施
文/记者 邵美景
大连市医保局近日陆续发布了与慢病、大病有关的新政通知,针对这些新政,大连市医保中心的工作人员进行了详细解读。
暂停慢性病毒性肝炎、结核病的年度复检
大连市医保局在通知中称:为减少人员聚集,自2021年7月1日起暂停慢性病毒性肝炎、结核病的年度复检工作。已通过检诊认定的人员可继续享受待遇,新患病人员仍按原规定随到随检。
解读:据大连市医保中心的工作人员介绍,按照新规之前的患有慢性病毒性肝炎、结核病的参保人,要享受医保慢病报销待遇,有这两项慢病的参保人需要在每年年初对原有慢病病种进行复检认定,成功通过认定才能享受相应病种的慢病待遇。但新规实施之后,在2021年1月后已经通过复检认定的参保人,以后就不用在每年年初进行复检认定了,可以一直享受该病种慢病待遇。而如果参保人在2021年1月前没有进行复检认定,则该参保人的慢病待遇是失效状态,如果想要享受慢病待遇,需要去相应医疗机构进行检诊认定,只有通过检诊认定,才能继续享受慢病待遇,以后也是不需要每年年初的复检认定了,可一直享受待遇。
调整恶性肿瘤门诊内分泌治疗医保报销待遇
大连市医保局在通知中称:为进一步减轻恶性肿瘤患者的门诊医疗费用负担,自2021年8月1日起,将“乳腺癌门诊内分泌治疗”病种调整为“恶性肿瘤门诊内分泌治疗”。参保人员在门诊发生的恶性肿瘤内分泌治疗费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85%,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中未成年人和大学生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75%,成年人为65%。上述各类参保人员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均为6000元,年度中途享受待遇的,按月累计计算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恶性肿瘤内分泌治疗定点医疗机构为具有治疗该病资质的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员进行恶性肿瘤内分泌治疗不固定定点。
解读:大连市医保中心的工作人员表示,这项医保新政的实施,从多个方面减轻了恶性肿瘤患者的门诊医疗费用负担。
首先,险种覆盖面扩大,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纳入报销范围。
其次,病种覆盖面扩大,由原来的“乳腺癌门诊内分泌治疗”病种调整为“恶性肿瘤门诊内分泌治疗”。
第三,恶性肿瘤内分泌治疗定点医疗机构不再固定定点,符合报销待遇的参保人可以到任意一家具有治疗该病资质的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调整血友病门诊治疗医保统筹年度支付限额
大连市医保局在通知中称:为进一步减轻血友病患者的门诊医疗费用负担,结合实际,现决定自2021年7月1日起将血友病门诊治疗医保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调整为轻型2万元、中型8万元、重型15万元。收治血友病患者的定点医疗机构要进一步规范诊疗行为,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患者的用药监管,确保我市血友病患者按规定享受医疗保障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