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培训机构治理三阶段

(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 曲琦)我市培训机构治理分为暑期集中整治、全面治理、常态化监管三个阶段。到2024年,全市减轻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将取得显著成效,明显提升人民群众的教育满意度。

第一阶段 暑期集中整治(2021年8月5日至9月5日)

今年8月5日至8月15日实施全面排查,边查边改。各地区成立由教育、市场监管、民政、公安等部门组成的专项整治联合检查组,开展拉网全覆盖式排查,摸清底数,梳理问题;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治理,对发现的问题立即责令整改;按照日报告要求,每日向市教育局报告排查整治情况。重点排查:办学许可和法人资质;安全管理和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和执行情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是否占用暑期,组织义务教育阶段的未成年学生开展学科类培训;是否以早教、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主流媒体、新媒体、公共场所、居民区各类广告牌和网络平台等是否发布校外培训广告。

8月16日至25日,部门联动,依法处置、对第一阶段全面排查出的问题,市和区县各有关部门根据法定职责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8月31日前,适时曝光,强化监督。对拒不整改、不按要求整改或屡教不改的培训机构要列入“全国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黑名单,适时通过媒体对其曝光,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营造规范有序的校外培训氛围。

9月5日前,总结阶段工作。

第二阶段 全面治理(2021年9月5日至2021年底)

秋季开学后,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在巩固暑期集中整治成果的基础上,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全面推进规范化管理,确保管住管好、管出成效。

一是健全部门联合执法、联动协作机制。理顺各部门管理职责,建立制定联合执法流程,形成联合执法工作闭环。及时对投诉、举报或相关部门移交线索进行核查,对校外培训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二是完善全面排查机制。各地区要依托街道和社区网格化工作体系,开展所在区域校外培训机构的巡查排查工作,发现违法违规线索,应当及时告知相关部门。

三是构建信用管理机制。建设校外培训机构信用管理信息平台和信用管理制度,与相关部门共享信用信息;大力推行信用承诺制度,将信用承诺履行情况纳入信用记录;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依据校外培训机构信用情况,在监管方式、抽查比例和频次等方面采取差异化措施。

第三阶段 常态化监管(2022年至2024年)

坚持专项整治与常态化监管相结合,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编辑:唐依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