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鼓励举报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一经查实即予500元至2000元奖励

(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 巴家伟)今年6月初,市民小赵向生态环境部门举报,在我市某沿海企业附近海面出现不明的红色物质。西岗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经全面核查走访和比对,最终确定系十七区码头内,一企业在船上进行除锈打磨作业,锈渣扬散到海面上,导致海面局部出现红色物质。西岗分局对该企业违法行为下达行政处罚,同时依据市生态环境有奖举报办法,奖励举报人小赵1500元。这是我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一起较为典型的案例。

市生态环境局于今年初出台了《大连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鼓励任何单位或个人举报发生在本市内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凡经查证属实的举报,将给予500元至2000元人民币的奖励。办法出台以来,共收到群众400多个举报件,已将相关线索转办到属地分局核实查处。

市生态环境部门温馨提示,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持续有效,欢迎广大市民朋友积极参与。可通过市生态环境局网站查询具体奖励范围,举报途径有邮箱(dlsthjxf@126.com)、电话(0411-84606369)和来访(大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和各生态环境分局)。举报人可通过指定途径,实名对有奖举报范围内的违法行为举报,经查实后可获得相应奖励。

编辑:唐依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