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严查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

天健网消息(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 韩晓菲)记者从市应急管理局了解到,连日来,市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支队持续推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市各区(市、县)应急管理局和消防救援大队持续加大隐患整治力度。

瓦房店市应急管理局和消防救援大队联合共济派出所、共济街道对高层建筑持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在文化园和润丰佳苑等小区检查中,存在消防水泵停用、消火栓设施不全、楼道内堆放杂物、疏散标识坏损、物业私自设置停车位占用消防车通道等问题,发现隐患12处,限期整改12处,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对物业公司处以5200元罚款。

9月15日,甘井子区应急局和消防救援大队和公安派出所执法人员到辖区高层建筑进行检查时发现,樱花北园小区的物业管理不到位,室内墙壁消火栓无水且部分严重破损、疏散指示标识缺失、损坏、疏散通道堆放杂物、防火门闭门器缺失、强电井内堆满杂物、消防水泵年久失修,无法使用。随后,在乐活源小区检查时发现,该小区同样存在消火栓无水、消防泵房停用、消防控制室形同虚设无人值守等问题。两家物业服务公司未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针对上述两家物业服务公司的违法行为,甘井子区消防救援大队和公安派出所执法人员当场下达法律文书,责令改正,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关规定对两家物业服务公司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保税区应急管理局和消防救援大队联合属地街道及派出所对高层住宅建筑火灾隐患进行排查,已完成120栋高层住宅建筑和13栋高层公共建筑的消防安全检查,累计发现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200余处,签订消防安全承诺书1000余份。其中,对二十里堡街道金北小镇、二十里堡街道景致小区、亮甲店街道远东家园小区存在地下车库室内消火栓箱内消防设施不全、消防设施瘫痪,水系统无水、无消防指示疏散标志灯、消防主机故障、消防泵房控制柜未接电等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的消防违法行为,将依法对上述高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

金石滩应急管理局和消防救援大队联合派出所对新胜园和金海人家等小区进行检查时发现,多个小区存在消防水泵和喷洒水泵停用、消火栓设施、楼道内堆放杂物、楼道内停放电动车、占用消防车通道等问题,处现场破拆了影响消防设施使用的锁具,清理清除楼梯间内的杂物,对发现的隐患17处,责令立即整改7处,责令限期整改10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拟进入行政处罚程序。

普兰店区应急管理局和消防救援大队对大连锦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服务管理的金海湾小区住宅检查时发现存在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室内消火栓无水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依法对大连锦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予以18500元行政处罚。

编辑:唐依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