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多种举措加强秋冬季学生交通安全工作

天健网消息(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 金东淑)未满12周岁不得骑自行车上路、新购置校车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范校内车辆通行秩序、确保校园内没有随意停车现象、深刻汲取国内部分地区发生的交通事故教训......日前,大连市教育局发布《大连市教育局 大连市公安局 大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教育系统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秋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大教发〔2021〕33号)》切实加强全市教育系统秋冬季交通安全管理。

切实提高安全教育实效

1.注重日常交通安全教育。各学校要结合本地区、本学校实际,充分利用每日晨会、课堂教学、主题班会、板报宣传、知识竞赛、观看宣传片等方式集中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宣传交通安全法规,传授交通安全知识,规范交通行为养成,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做到安全出行、文明乘车和乘坐安全车。要充分利用本地区区域公共安全教育体验中心(科技、劳技中心)及学校公共安全教育体验教室,通过形象生动的安全实训提升学生知法守法意识,熟知交通安全常识。不断加强安全教育,要着重教育学生严禁无证驾驶汽车、摩托车、超标电动车等机动车,不乘坐超员、超速、拼装、无牌无证、低速货车、拖拉机和摩的等有安全隐患的车辆以及没有校车标识的“黑车”,未满12周岁不得骑自行车。

2.扎实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宣传周”活动。今年12月2日是第10个“全国交通安全日”,期间,各学校要利用宣传周时间在校园内通过主题班会、国旗下的演讲、宣传栏、黑板报、电子屏幕集中进行交通安全宣传,通过公众号、微信群、微视频、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向学生和家长推送交通事故案例、交通安全警示提醒信息,劝导家长拒绝驾乘超标、非法车辆和超员乘坐,增强家长交通安全和监护人责任意识,提醒家长加强学生校外活动的监管,让学生和家长知危险、会避险,让家长知法、懂法、守法,切实形成家校合作、家校共育,进一步提升整个社会的文明交通水平。

3.教育引导学生注意校内交通安全。要组织学生了解熟悉校园内交通安全的相关规定,教育引导学生在校内不追逐打闹,不擅自闯入停车场所等区域。发现学生有危险行为的,教师要及时予以制止。

着力加强校车安全管理

1.认真摸排校车保有和使用情况。有校车运营地区的教育行政部门要对辖区所有校车基本情况进行排查摸底并登记造册,实现“一车一档”,建立电子台帐。

2.严格校车和驾驶员审核。校车必须证照齐全,并持公安机关核发的校车标牌;新购置的校车必须是符合国家标准的专用校车,并到公安机关登记备案。驾驶员除持有相应车型的驾驶证外,还必须持有校车驾驶员合格证。

3.完善校车安全管理制度。要不断完善校车各项安全监管制度,健全校车管理、日常维护、随车照管员跟车、收车验车等各项监管制度。要针对季节特点完善各类应急处置预案并开展演练。要定期对校车驾驶人和随车照管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组织校车驾驶人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以及安全防范、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知识,保障学生乘车安全。有校车运行的地区、学校要积极配合并督促校车运营企业落实培训主体责任。

4.持续开展校车安全专项治理。各地区相关职能部门要联合对校车开展专项督查和集中整治活动。对校车企业内部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动态监控制度落实情况、车辆安全状况、驾驶员违法情况等逐车、逐人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凡未按相关要求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在接送学生过程中出现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的,要对驾驶员进行严肃处理。坚决打击无许可从事校车运营活动。

5.适时发布安全预警,有效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各地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气象、应急部门发布的天气预警信息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醒校车服务者根据天气情况采取停运、停课措施,避免发生交通事故,确保学生生命安全。

规范集体外出活动用车和接送学生车辆管理

加强师生集体出行管理,严禁租用和乘坐无证、无照人员驾驶的车辆,如需统一乘车,须选择乘坐专用校车或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营运客车。营运客车运营资质取得情况,可通过交通运输部官方网站“查询服务”窗口获得。所用车辆不得超员超载。严禁各级各类学校(含校外培训机构)使用没有资质的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和外出活动。

协同做好校园周边安全整治

各地区、各学校要逐步推广落实市内五区中小学校文明交通九项工作机制的经验做法,主动邀请并积极配合属地交警、派出所、街道和社区等相关部门,对校园及周边的交通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确保校园周边特别是校门口的交通标志、标线、隔离护栏、警示标志等交通安全设施齐全、醒目,师生的出行安全得到有效保障。要推动组建由交警、治安、街道、文明办志愿者、教师、家长志愿者等联合护学力量,进一步提升上下学期间校园门前交通安全。

规范校内车辆通行秩序

各学校要有针对性地对本单位驾车人员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加强校园内车辆通行管理和控制。校内道路要规定行车路线,不得影响学校教育教学活动。进出校园车辆要主动接受门卫查验,服从引导,控制车速,主动避让学生。要规范校内停车场地,确保校园内通行顺畅(校内设置停车场必须避开大门、教学楼、学生公寓、食堂、操场出入口等人员密集区域和消防通道)。妥善引导必要的外来工作车辆停放,确保校园内没有随意停车现象发生。

各地区教育、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要明确责任分工,各负其责,不断提高交通安全法治教育的实效,强化秋冬季交通安全管理和校车管理,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

编辑:姜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