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1日起大连执行新版国家药品目录

天健网消息(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 丁一)记者昨日从市医保局获悉,自2022年1月1日起,我市将全面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1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0年)》同时废止。本次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有哪些特点,会给群众带来哪些实惠呢?

调整后,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内药品总数为2860种,其中西药1486种,中成药1374种,中药饮片仍为892种。在调整中,医疗保障部门始终坚持“保基本”的功能定位,将基金可承受作为必须坚守的“底线”,着力满足广大参保人基本用药需求。

2021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的范围包括近5年新上市或说明书修改的药品,国家基本药物以及新冠肺炎治疗用药。新纳入药品精准补齐肿瘤、慢性病、抗感染、罕见病、妇女儿童等用药需求,共涉及21个临床组别,患者受益面广泛,群众用药的可及性和公平性,进一步提高。

此次调整,共计67种谈判药品新增进入药品目录,其中包括备受关注的治疗脊髓性肌萎缩症 (SMA) 的药物诺西那生钠注射液等,开创了罕见病药品纳入医保的先河,对临床治疗和产业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此次调整,纳入我市医保高值药品管理的药品达到117种。高值药品的个人先行自付比例由30%调整为20%。个人先行自付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再按80%比例支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再按70%比例支付,我市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分别提高8%和7%,参保患者负担进一步减轻。参保人员个人自付部分,不计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负担累计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累计。上述药品以外,在《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1年)》中的其他乙类药品,个人先行自付比例为10%。 

编辑:姜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