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新政!每人最高补贴不超过25万元

企业3年可获最高500万元补贴;

重点项目土地出让底价“打七折”;

企业高管购房最高“报销”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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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政府印发《甘井子区招商引资若干扶持政策》(以下简称《政策》),围绕重点项目落地扶持等七个方面,提出具体扶持措施,释放政策红利,以吸引更多优质企业到甘井子区投资落户。

围绕七个方面提出哪些具体扶持措施?

又都释放了哪些政策红利?

来!跟随记者一起了解下!

适用范围

在甘井子区新设立及增资扩建的,符合甘井子区“3+3+X”产业发展方向的先进制造业项目、现代服务业项目和新兴战略性产业项目。

扶持政策

重点项目落地扶持

对甘区经济发展具有全局带动和引领作用的产业建设项目,按照其固定资产投资的一定比例给予建设扶持,扶持额度不高于项目实际固定资产投入的20%。

对租用区属国有、集体闲置厂房和办公用房的重点项目,按评估租赁价格的100%给予连续3年补贴,3年内累计补贴不超过500万元。

对于甘区地方经济贡献较大的项目,可以按照评估租赁价格的50%给予第4年和第5年的补贴。

重点项目经营贡献扶持

对于甘区鼓励和支持发展的重点项目,自重点项目公司设立或投产年度起,根据企业每年销售产值、营业收入、带动就业等综合贡献给予运营扶持。对新设立的采购中心、财务管理中心、结算中心等功能性总部,根据其对甘井子区综合贡献给予运营扶持。扶持年限为5年。

重点项目用地扶持

商业服务业用地以招拍挂方式出让 (租赁) 的, 出让 (租赁) 底价可按照市场评估价格的70%确定。

对战略性新兴工业重点项目,土地出让底价可按出让地块所在地级别基准地价标准的70%执行。

利用闲置工业厂房并符合上级政策的新兴产业重点项目,闲置厂房和土地在政策过渡期内可以不办理规划、土地、不动产变更手续,征收(动迁)和收储按原批准、登记用途评估补偿。

新引进的工业、仓储、科研、文旅、商业、居住等重点项目,土地可以混合利用,建筑可以复合使用,主导功能比例不低于60%。

重点项目人才扶持

对区域经济发展贡献突出的重点项目,其企业高管在甘井子区购置住房,按照房屋实际成交总额的10%给予安家补贴,每人最高不超过25万元,并对其子女就学、家属就业和就医给予优先帮助。

产业引导基金支持

对于甘井子区重点扶持引进的产业项目,优先推荐产业引导基金参股子基金投资。

重点项目招商引荐扶持

对在招商中有突出贡献的招商服务机构、开发主体予以招商引荐扶持。

特别扶持

对于世界500强企业、中央大型企业、中国500强企业、中国民营500强企业、“独角兽企业”和“瞪羚企业”等重点项目,可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给予特定的扶持政策。

文字: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毕重伟

主编:于莉

监制:穆军、宋伟

编辑:赵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