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清明祭英烈】解读:关于《英雄烈士保护法》(二)
过去
他们来保护我们的生命
今天
让我们来捍卫他们的尊严!
关于《英雄烈士保护法》
你需要知道这些
《英雄烈士保护法》解读(二)
一、各级各部门职责
(一)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1.将宣传、弘扬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
2.将英雄烈士纪念设施建设和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
3.加强对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和管理。
4.加强对英雄烈士遗物、史料的收集、保护和陈列展示工作,组织开展英雄烈士史料的研究、编纂和宣传工作。
5.引导公民通过瞻仰英雄烈士纪念设施、集体宣誓、网上祭奠。
(二)教育行政部门
1.以青少年学生为重点,将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的宣传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
2.组织开展纪念教育活动,加强对学生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
(三)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网信等部门
鼓励和支持以英雄烈士事迹为题材、弘扬英雄烈士精神的优秀文学艺术作品、广播电视节目以及出版物的创作生产和宣传推广。
(四)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互联网服务提供者
通过播放或刊登英雄烈士题材作品、发布公益广告、开设专栏等方式,广泛宣传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
二、哪些行为是违法行为
1.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的。
2.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
3.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宣扬、美化侵略战争和侵略行为的。
4.在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从事有损纪念英雄烈士环境和氛围活动的。
5.侵占、破坏、污损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的。
三、这些人可起诉追责
1.对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行为,英雄烈士的近亲属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英雄烈士没有近亲属或者近亲属不提起诉讼的,检察机关依法对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采集:大连新闻传媒集团左莹
资料:大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校对:秦臻
主编:于莉
监制:穆军、高忠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