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建立举报机制 公布40部安全隐患举报电话

今年大连共受理群众通过电话等方式举报安全生产案件14件,曝光安全生产隐患、违法非法行为20余家(次),构建全社会安全生产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为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举报工作机制,根据《大连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报告与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大连市应急局通过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积极举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严格受理举报案件,构建全社会安全生产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事有人管、责有人担”

40部安全隐患举报电话公布

为进一步明确每一个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及市直有关部门的权利责任范围,切实做到“事有人管、责有人担”,大连强化媒体监督,通过主流媒体公布了市发改委、工信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局、生态局、住建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水务局等16个安全生产责任部门,以及12个地区应急局的共40部安全隐患举报电话。

督促企业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向本单位报告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群众向应急管理部门举报安全生产隐患和违法行为。今年大连共曝光安全生产隐患、违法非法行为20余家(次),营造全社会“人人都是安全员、人人关注安全、人人参与安全”的良好氛围。

坚持精细化管理

落实举报受理调查职责

今年以来,大连共受理群众通过电话等方式举报14件。对于每一份信访、举报件,市应急局都坚持“事不过夜”原则,责成业务部门建立举报台账,详细登记举报事项,明确责任分工。根据举报内容,在第一时间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调查工作,确定办理的措施、时限和要求。

为确保群众投诉举报事项及时办理,市应急局要求各承办部门细化工作方案,从“受理分拨、管辖,调查,答(回)复,处理,奖励,统计归档”等方面,建立受理、办理进度时间表,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对能够立即办理的立即办理,对一般的举报办理时间不超过2天。在群众举报事项办理结束后,及时回访举报人,征求举报群众意见。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报告与举报奖励办法(试行)推动安全生产形势好转。今年全市共发生生产经营性亡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60%和61.5%;事故总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全省9.7%和7.7%,创历史最好水平。

文字: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吴耀辉

校对:秦臻

主编:于莉

监制:穆军、宋伟


编辑:高佳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