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交警发布滨海路限行通告

旅游旺季即将来临

为确保市区主要景区景点

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

4月30日0时起

对滨海路(全程)采取交通调流等管控措施

关于旅游季节对大连滨海路交通调流的通告

为确保旅游季节市区主要景区景点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防止滨海路沿线及其周边出现区域性交通瘫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对滨海路(全程)采取交通调流等管控措施,现将具体事宜通告如下:

一、管控时间

2022年4月30日0时至10月7日24时,每周的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含调休的工作日)的9时至18时。 

二、管控路段

滨海东路的迎宾路至虎滩路(不含渔人码头);滨海中路的虎雕群西侧停车场至小傅家庄浴场出入口;滨海西路的国宝桥环岛至星海湾大桥匝道入口等路段。 

三、管控措施

(一)以下车辆在“管控时间”和“管控路段”实行全天禁止通行措施:

1.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轻型和微型扫路车除外)、挂车和旅居式挂车;

2.摩托车、非机动车和低速电动车。

(二)以下车辆在“管控时间”和“管控路段”实行车辆牌照尾号单双号限行措施:

悬挂辽B号段机动车号牌(含临时行驶车号牌)的小型载客汽车和微型载客汽车,以车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单号为1、3、5、7、9;双号为2、4、6、8、0;车牌尾号为字母的,以字母前1位阿拉伯数字为准),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的限行措施。 

(三)以下载客汽车不受单双号限行: 

1.巡游出租车、有明显图形或文字外观标识的网络预约出租车; 

2.悬挂新能源号牌的小型载客汽车和微型载客汽车; 

3.正在执行公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车身喷涂统一标识的行政执法车辆。

四、有关说明

(一)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滨海路(全程)及其周边交通拥堵程度,视情采取全封闭或半封闭以及外围远端调流等交通管控措施(包括提前或推迟交通管控时间,扩大或缩小交通管控范围)。

请广大驾驶人和市民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提前合理选择出行方式,安排出行路线。

(二)对违反本《通告》限行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采取现场查处和电子警察抓拍的方式予以处罚。

(三)如现场设置的道路交通限行标志与本《通告》内容不一致的,按照现场设置的道路交通限行标志执行。 

五、附则

(一)“小型载客汽车”指车长小于6000mm且乘坐人数小于或等于9人的载客汽车。“微型载客汽车”指车长小于或等于3500mm且内燃机气缸总排量小于或等于1000mL(对纯电动汽车为驱动电机总峰值功率小于或等于15kW)的载客汽车。“小型载客汽车”和 “微型载客汽车”包括轿车、面包车、旅居车、专用客车等。

(二)“载货汽车”包括重型、中型、轻型、微型、三轮(三轮汽车)、低速(低速货车)等。

(三)“专项作业车”指装置有专用设备或器具,在设计和制造上用于工程专项(包括卫生医疗)作业的汽车,但不包括装置有专用设备或器具而座位数(包括驾驶人座位)超过9个的汽车(消防车除外)。专项作业车的规格分为重型、中型、轻型、微型,具体按照载货汽车的相关规定确定。“专项作业车”包括“非载货专项作业车”和“载货专项作业车”。

(四)“低速电动车”指行驶速度低、续航里程短,电池、电机等关键部件技术水平较低,用于载客或载货的三轮、四轮电动机动车(包括老年代步车等)。

文字: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宋宇

校对:秦臻

主编:于莉

监制:穆军、宋伟

编辑:高佳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