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船异地转港如何管控?大连威海建立执法协作机制

为共同有效遏制和严厉打击海洋渔业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强化威海市与大连市海洋渔业执法协作,建立健全两市渔政法协作长效机制,根据《鲁津冀辽渔政执法协作备忘录》,近日,大连市海洋与渔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威海市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支队就两市渔政执法协作相关事宜备忘双方达成协议,解决了异地转港渔船管控和执法问题。

2月末,大连市海洋与渔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收到山东省威海市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支队《关于移交违法违规渔船线索函》。来函称,2月18日威海市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支队执法船在中韩暂定措施水域巡航检查时发现,2艘山东籍渔船同时携带11艘大连籍渔船北斗设备,依法查扣后将相关线索移交。大连执法队接函后,第一时间派专案工作组赴山东威海进行调查核实,经过现场对所有涉事渔船的勘验以及对17名船东、船长的询问笔录取证,核实该11艘均系大连籍转港渔船,其中长海县籍9艘,甘井子区籍2艘,涉案渔船私自拆卸北斗违法违规行为事实证据确凿,执法队工作组当即对涉事渔船依法下达停航整改通知、暂扣相关证件,并将对该11艘渔船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工作组在执法的同时兼顾对异地转港渔船的渔船的船东、船长进行了安全教育和渔业法律法规的宣贯。

专案工作组调查取证后,第一时间向涉及的长海县和甘井子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依法依规对涉案渔船进行召回整改,重点排查涉案渔船是否存在非法越界捕捞问题、违规安装北斗设备问题、有组织有预谋多次拆卸北斗违规作业问题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长期以来,因生产区域、捕捞方式、船籍管理等原因,我市一批大马力渔船长期在山东、江苏、浙江、福建等地靠港和生产作业,各地监管政策迥异、执法裁量不同,造成这一部分渔船长期属于“半托管”状态,屡有安全生产事故和违规违法行为发生。在山东威海,有300余艘大连渔船在此停靠,存在异地生产的问题,容易造成管理脱节。今年以来,我省发生多起因渔船异地停靠所产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渔船异地监管已成为各级政府急需解决的问题。  

大连队积极探索异地执法的有效机制,破解管理难题。此次大连市与威海就两市渔政执法协作达成备忘协议,双方可以通过渔船信息核验、执法协作配合和信息联络通报等方面信息共享、加强合作,能够及时快速的查处违法行为。协议的签订,为我市进一步加强本地籍渔船管理、维护海上生产作业秩序、尤其是对即将到来的伏季休渔打下了坚实的执法基础。

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吴耀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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