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开始,举报电话公布

为促进海洋产业绿色发展

助力海洋强市建设

大连将坚持最严格的伏休管理

确保海洋捕捞渔船、辅助船应休尽休

从5月1日12时起

本年度伏季休渔开始

近日,市农业农村局下发了大连市2022年海洋伏季休渔工作方案的通知。根据方案要求,本年度休渔时间为2022年5月1日12时至9月1日12时。休渔范围及休渔作业类型为大连市沿海各海域,除钓具外所有作业类型的海洋捕捞渔船,以及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休渔期间实施船籍港管理,所有应休渔船5月1日12时前必须返回船籍港停靠,5月1日12时后不得擅自转港。


休渔期间,大连将加强渔船管控,建立应休渔渔船台账。实行船籍港休渔制度,落实转港渔船船籍港监管责任,具备回港条件的一律召回,利用渔船渔港监控系统对休渔渔船进行实时监控,定期抽查在港休渔渔船情况。强化渔港执法检查,实施依港管船、管人、管渔获物的管理模式,加强渔港及周边区域的综合执法检查,各级渔业行政执法机构要加大对渔港区域执法检查力度,严管渔港区域休渔渔船加油、加水、加冰及向渔船运送网具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夜间执法检查频次,确保渔港区域休渔秩序稳定。

非法捕捞将依法重罚

休渔期间,各级海洋与渔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将开展海上执法检查。在重点海域值守布控,重点打击带头违规、集团性、规模性非法捕捞行为。对违反伏季休渔管理规定的渔船,依法从重处罚,依法吊销船长职务证书、吊销渔船捕捞许可证;对使用禁用渔具、擅自改变作业方式的渔船,依法没收渔具、吊销渔船捕捞许可证;对在禁渔区、禁渔期或使用禁用的渔具、方法捕捞水产品的,依法移送公安、海警部门追究法律责任;对查获的涉渔“三无”船舶(含套牌渔船),依法严肃处理;对应休渔渔船未按时回港或擅自转港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罚;对在我市港口停靠的外市籍渔船,经核查不在全国渔船动态管理系统、不能提供有效证明的,按照涉渔“三无”船舶处置。

海洋与渔业执法队换装

4月29日上午,大连市海洋与渔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举行2022年海洋伏季休渔专项执法行动启动暨新行政执法制服换装仪式。


上午9:30,执法队执法人员整齐列队,庄严宣誓,将用忠诚和担当继续保持最严休渔执法态势,以实际行动切实维护我市海洋渔业生态文明和渔民群众合法权益。9:50分许,随着阵阵汽笛声,三艘海洋渔业行政执法舰船和市公安局警务航空支队的直升飞机、无人机同时起航,沿南部海域岸线进行巡护,对海面上的渔船进行休渔执法检查。市海洋与渔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渔业海上执法大队执法员李宏睿说:在今年的海上一线执法过程中,我们将持续奋战在海上执法一线,发扬最严海上执法铁军优秀传统,深入渔港、自然港湾,打击违法作业渔船,保护好我市合法渔船的根本利益,在我市伏季休渔做出应有贡献。

当天,市海洋与渔业综合行政执法队队员们更换上新执法制服,这是我市行政执法人员首次以新装亮相。去年以来,为加强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推进规范文明执法,经国务院同意,财政部、司法部制定了《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办法》,生态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农业、文化市场、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将统一更换制式服装和标志。以此次渔业执法队服装为例,左胸前为编号牌,编号为“大连海洋”汉语拼音缩写,臂章上明确“农业执法”,右胸前有“行政执法”徽章,帽徽是“行政执法”徽章。

为保证各项海洋伏季休渔管理要求落实,提升管理能力,市农业农村局设立24小时监督举报电话,切实维护渔民的合法权益。

市级24小时监督举报电话:

81336995

81336946(传真)

资料:市农业农村局 市海洋与渔业综合行政执法队

文字:吴耀辉

主编:于莉

监制:穆军、高忠华


编辑:高佳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