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指挥部令

当前,多地疫情处于点多面广、多源多链、规模化与散在聚集并存的态势。近期,我市周边城市也相继发生疫情。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外防输入”能力,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经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指挥部研究决定,下达命令如下:

一、严格执行域外来(返)连人员自主报备制度。域外来(返)连人员须下载“e大连”“辽事通”App或扫描“来连人员自主报备”二维码,登录并填报相关信息,提前24小时完成自主报备。对不报备人员,一律实施集中隔离,费用自理。各社区(村)收到报备信息后,须立即开展排查;对目的地信息填报有误的情况实行首问负责制,及时横传至其所在社区(村);对疫情新发地区的来(返)连人员,结合大数据推送信息,及时排查做到“四早”“四清”;对未按规定即时完成抵连核酸检测人员,督促其及时完成核酸检测。

二、严格落实我市现行重点管控和重点关注地区防控政策,分类实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等管控措施。对来自发生疫情的地级以上城市(含非重点管控和重点关注区)的来(返)连人员实施4天居家隔离。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一律实施集中隔离。

三、域外来(返)连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抵连后立即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其中,来自发生疫情地级以上城市的来(返)连人员须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入连。入连后即时核酸检测结果未出前,禁止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严禁出入公共场所,出门须佩戴口罩,减少社会面流动。违反上述规定者一律实施集中隔离、费用自理,并依法追究责任。

四、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市场主体须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域外来(返)连人员排查。对于来连出差人员或本单位返连人员,应督促其完成自主报备,并按照上述要求落实管控措施。各酒店、旅馆、民宿、酒店式公寓等住宿场所在收到来连人员订房信息时,主动提醒其完成自主报备,并将入住人员信息报送属地社区(村)。住宿场所在办理入住手续时,要核实入住人员自主报备信息,查验来连携带的和抵连即时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对未按规定即时完成抵连核酸检测人员,督促其及时完成核酸检测。未按要求履行主体责任的,依法追究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机场、港口、火车站、长途客运站等交通枢纽要严格查验域外来(返)连人员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国务院行程卡、辽事通健康码及自主报备信息。针对重点管控地区来(返)连人员,由目的地防指负责“点对点”接回管控。对来自重点关注地区或发生疫情的地级以上城市的来(返)连人员,登记相关信息,现场进行核酸检测,发放提示卡,并由接收单位或家庭来人专车接送,严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加强省外、省内重点地区经高速公路来连人员的管控。指定后盐、营城子、周水子、大连湾4个高速公路口为省外来连乘用车进主城区入口;各区市县(先导区)参照主城区通行政策,结合实际,自行确定可供省外来连乘用车通行的高速公路和国省干道入口,并向社会公示。上述高速公路口均要查验司乘人员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国务院行程卡、辽事通健康码及自主报备信息,抵连后立即进行核酸检测,并落实后续动态追踪措施。国务院行程卡显示来自重点管控地区、健康码异常的司乘人员,须自行返回或由目的地属地防指“点对点”管控。省内重点地区来连人员参照省外入连人员管理。各高速公路服务区设置核酸检测点,为司乘人员提供检测服务,并发放提示卡。货车管理按现有管理办法执行,确保物流通畅。

七、坚持人物同防。严格执行现有进口冷链、非冷链货物的管控措施,坚持常抓不懈,确保不发生货物传播的风险底线。相关区(市县)和部门、单位要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要依法问责问罪。

八、自5月5日起,我市将开展每周全市范围内的常态化核酸检测筛查。市民要服从各地区、各部门、工作单位或所在社区的安排,配合做好核酸检测筛查工作。医院、学校(含托幼机构)、影剧院、图书馆、养老机构、监管场所等重点区域和KTV、网吧、密室逃脱、剧本杀等密闭空间要对进入人员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商场超市、农贸市场、体育场馆、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要对进入人员查验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没有报告不得入内;公交、地铁、出租车、网约车等公共交通工具经营主体要不定期抽查乘客的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没有报告不得乘坐。要加强常态化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我市相关防疫管控措施将根据疫情发展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大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指挥部

2022年5月3日

编辑:姜国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