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区被挂牌“重大火灾隐患单位”

悦泰诚里小区

存在8项重大消防安全隐患

在消防救援部门多次指导下

仍未推动整改工作

任由隐患长期存在

漠视群众生命安全

中山区确立该小区为

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并挂牌督办

为深入推进火灾隐患治理工作,切实推动辖区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五条和国务院《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第六条等有关规定,经中山区人民政府批复同意,确立悦泰诚里小区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并挂牌督办。


5月10日

消防执法人员

在悦泰诚里小区显著位置挂上了

“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牌子


该小区位于大连中山区友好路211号,由悦泰集团开发建设,于2006年11月交付使用,现由大连腾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日常物业管理工作,楼内现有居民约为1100人。

2021年5月25日和7月23日,中山区消防救援大队执法人员先后两次对大连腾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悦泰诚里小区进行检查,发现8项重大消防安全隐患。期间,大队在执法中兼顾优化营商环境的现实需要,一直坚持帮扶该单位整改火灾隐患,先后约谈该物业主要消防负责人、管理人6次、上门指导12次、提供隐患整改建议21条、开展灭火演练服务5次;在消防救援部门多次的指导下,该单位主要负责人仍未推动整改工作,任由隐患长期存在,漠视群众生命安全,2021年以来,消防救援机构先后对该物业服务企业作出行政处罚4.5万元。


在2022年1月20日和3月4日、9日的复查中,消防执法人员发现该物业服务企业仍未落实消防主体责任,存在的消防隐患均未消除。经过集体研究讨论,呈报区政府确立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并实施挂牌督办。

5月10日上午,消防执法人员再次来到该小区,该单位依然存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能正常运行,消防水系统稳压设施故障,消防防烟、排烟设施多处故障,不能正常联动控制等8项重大消防安全隐患问题,该单位火灾隐患情况复杂、隐患问题突出,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主体意识不强,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恶性火灾事故和重大经济损失,严重影响公共安全。


随后,消防执法人员在小区显著位置挂上了“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牌子。

中山区消防救援大队副大队长林乐强说:“通过挂牌和媒体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主要是提醒存在相类似情况的单位,能够及时自检自查,做好隐患整改工作,共同营造良好的消防环境,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下一步,中山区各职能部门将共同督促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落实整改人员、整改时限和整改资金,确保火灾隐患在限期内整改完毕,严防整改期间发生火灾事故。

文字: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吴耀辉

图片: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张春雷

主编:于莉

监制:穆军、高忠华

编辑:赵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