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监管+社会监督”大连自贸片区开启社会共治新路径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大数据和“互联网+”监管,加快构建权责明确、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简约高效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大连自贸片区推出“信用监管+社会监督”协同监管新模式。

这一新模式,对于构建以市场主体自律为基础,信用监管为核心,协同监管、社会共治、风险防控为重点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进行了深入探索和尝试,对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都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和推动作用。

监管部门定标准

协同监管新模式以示范创建的方式进行首轮试点,市场监管部门在筛选市场主体基本信息(规模、成立时长、背景等)、市场主体动态信息(年报公示、社保缴费、纳税信息、知识产权等)和市场主体监管信息(经营异常、严重违法失信、行政处罚、双随机抽查结果、投诉举报等)的基础上,选取餐饮单位、汽车4S店、家居市场等群众关注度较高、易发生消费纠纷领域的代表性企业参与示范创建活动。同时,制定监管、公示、社会监督及信用评价标准。

经营企业作承诺

以行业特点为导向整合法律法规各项要求,秉持公正透明、宽进严管的准则,设定行政检查信息清单,市场主体对照行政检查清单,针对所属行业提供的服务或产品的特殊标准拟定承诺书,涵盖行业通用事项和企业特色事项,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以公示版形式向社会公示。监管部门为参与示范创建的市场主体发放专属信用承诺二维码,对市场主体承诺书进行线上线下双公示。

社会力量共监督

为充分发挥市场和社会力量,解决传统监管方式(巡查抽检、年度考核/检验、依个案投诉进行调查处理)与新形势、新任务的不相适应的问题,协同监管新模式调动社会大众、内部员工、消费者、新闻媒体等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参与,通过公示的市场主体信息和二维码,既可以查询到市场主体的信用承诺状况,也可以对市场主体信用承诺履行情况进行监督、评价和投诉举报。

监管部门对社会监督产生的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及核查处置,核查发现企业承诺不实的,将取消该市场主体的示范创建资格,并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核查结果将做为对市场主体进行动态信用评价的重要参考指标,结果将适时向社会公示。

诚实守信享激励

信用对市场主体的重要性日益凸显,监管部门每季度将通过市场主体提交的新资料和社会监督产生的反馈信息,对参与示范创建市场主体重新进行监管信用评价,除旧入新,保持流动性、提升示范效应。除失信惩戒和反向约束外,对守承诺、评价高的市场主体实施守信正向激励,提升信用等级,不再列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名单,重点行业企业降低日常检查频率。同时,协助守信企业远程开具无违规证明、示范企业证明等材料,为相应市场主体在招投标、行政许可、竞争荣誉称号等领域进行增信支撑。

文字:孙新志 刘圣威 吕胜男 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左莹

资料:大连自贸片区

主编:于莉

监制:穆军、宋伟

编辑:赵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