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违法经营非法捕捞渔获物联合执法行动

休渔期内鲅鱼、大小黄花鱼等鲜活品种禁止销售

(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李小华)5月27日,大连市海洋与渔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和大连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开展联合执法突击检查,重点打击伏季休渔期间市场及餐饮行业非法收购、销售违禁渔获物等违法行为。6家海产品经营者因为没有按照相关要求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记录进货信息被警告处罚。

联合执法人员检查了沙河口区华北路市场、玉华市场和部分经营海鲜为主的餐饮单位,共计检查海鲜经营摊位31家,其中6家海产品经营者没有按照相关要求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记录进货信息,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警告处罚决定,并要求立即整改。市海洋与渔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渔业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表示,执法队将根据市场监管部门提供的违法销售鲜活渔获物来源信息,追溯进货渠道和捕捞源头,并查证是否存在违反伏季休渔制度进行非法捕捞,一经查实严厉查处。

记者了解到,此前,两个执法部门召集我市大中型水产品市场、农贸市场主办方召开了“关于加强伏季休渔期我市水产品市场监管工作会议”,解读了《严厉打击伏季休渔期非法捕捞收购销售渔获物联合执法行动方案》,要求各市场主办方加强对摊位业主的规范管理。并采取在市场张贴标语,和经营者签订承诺书,发放《致水产品经营者和广大消费者的一封信》等措施,做好政策宣传和引导工作。在此基础上,今年6月至9月,市海洋与渔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和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将以农贸市场和经营海鲜为主的餐饮单位为重点,不定期开展突击检查。

目前,鲅鱼、鲅鱼食、胖头鱼、刀鱼、棒鱼、大小黄花鱼、老板鱼、棱鲫鱼等,还不能进行人工繁育,这几类鱼的鲜活品种,除特许捕捞作业来源以外,从6月1日起,伏季休渔期内禁止在市场上销售。销售冰鲜的,商户需提供进货凭证,建立进货及销售台账,提供原产地证明等相关材料。养殖的贝类、鱼类和特许捕捞的鱼类,都是允许销售的,得拿出合法合理凭证。针对伏季休渔期间市场上出现的违规销售或者收购非法捕捞渔获物,将依法依规处理。市民一旦发现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或81336995进行举报。

编辑:高佳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