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一儿童节消费提示

六一儿童节即将来临,甘井子区市场监管局发布消费提示,无论是带孩子在室内、室外游玩,还是给孩子购买礼物,家长在选购时一定要把好关,让孩子们度过一个安全、快乐、健康的儿童节。

消费案例一:

王女士带孩子在室外游乐场玩碰碰车,因孩子年龄太小,在撞击时导致额头磕伤,最后消费者与商家双方协商按照儿童意外险赔偿处理解决。

消费提示:作为商家除了保障游乐场所设施安全之外,同时应该做好安全提示,设定游乐场规则,比如项目适合的年龄段、身高等,并在显著位置公示,而服务人员也应适时提醒家长做好安全防范。

作为家长应该尽到看护责任,尽量选择安全并有资质的游乐场所,选择适合孩子年龄段的游乐项目,不要为了给孩子体验刺激,选择一些不适合的项目,造成孩子身体上的伤害。

消费案例二:

孙女士在某玩具店花了30元购买了玩具小鸭,玩了一会儿发现孩子的手和放玩具的地方都染成了黄色,拿在手里有粘乎乎的感觉,与商家协商退换无果,后在调解人员的调解下退货。

消费提示:

家长避免购买“三无“的儿童玩具,这样的玩具没有质量保证,内在材料也很难确定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还有一些玩具工艺比较粗糙,颜色过于鲜艳,有的含漆的玩具很容易掉色,可能会对婴幼儿造成不良影响,所以尽量到比较正规的商场购买。

消费案例三:

刘先生花费120元购买了一把儿童电动喷射弹丸玩具枪,当时销售人员宣传玩具枪有红外线瞄准功能,实际上却没有这种功能,就是普通的玩具枪,而且玩具枪在射击的时候容易造成身体伤害。消费者投诉之后在调解人员的调解下退货。

消费提示:

家长在购买玩具时不要偏听偏信销售人员的一面之词,要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了解玩具的实际功能和用法。特别要注意避免购买喷射弹丸、尖锐部件的玩具,孩子一旦操作不当容易引发身体伤害,家长要关注包装上标注的适合年龄,选购与孩子年龄相匹配的玩具。

除此之外,家长在网购儿童用品也要理智,应根据孩子的实际需求,了解产品的安全性、功效、生产厂家等信息,保存好发票、广告宣传网页、聊天记录等各种消费凭证,以便发生纠纷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文字: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左莹

资料:甘井子区市场监管局

校对:秦臻

主编:于莉

监制:穆军、宋伟

编辑:赵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