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方位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让基层社会治理顺畅高效

——基层社会治理系列评论之十一

本报评论员

“推进保障机制有序运行,确保基层社会治理长效常治”是《大连市加快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实施方案》中“十个推进”的最后一项推进内容。“十个推进”融为一体,缺一不可。保障机制越精准、越有力,其他九个推进才会更顺畅、更高效。

加强基层治理要强化人才保障。在第十个推进中,共有12条具体举措,其中有6条是关于人才保障方面的。包括:激发基层干部队伍活力、配齐社区工作者、配强网格工作骨干、加强基层调解力量、充实安全监管和消防力量、优化治安防控人员配置,足见人才在治理工作中的重要性。

缺兵少将,何谈治理?针对基层工作人员缺乏,老百姓办事找人难的问题,市委、市政府通过市县两级的调剂,拿出1500个编制,为乡镇、街道增编、配人,让每个乡镇、街道平均都能达到增编10个人左右。在这个基础上,按照每200户配备1名的标准,全市一共增加5000余名社区工作者。同时,畅通基层干部上升渠道。按照省委统一部署,对表现优秀的社区党组织书记,按规定程序解决事业人员身份;对特别优秀的网格员,可纳入村、社区“两委”班子后备干部重点培养……让有为者有位、优秀者优先,让老百姓最满意的基层干部脱颖而出。我们还要加强基层队伍建设,让人才在基层引得进、留得住、干得好,为治理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增加财力物力保障,让基层治理不再捉襟见肘。完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我市为了解决基层经费紧张的问题,在每年安排预算的基础上,市县两级再拿出3亿元投入到基层。这其中包括为每个村下拨5万元到1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保障村党组织更好地服务群众,这一项,全市就要增支8500万元。加强监管,确保把每一分钱都花在刀刃上,让老百姓真正得到实惠。此外,落实基层人员薪酬待遇、加大基础经费保障力度等举措,让能够干事创业的人有发挥才能的平台,有实现自我价值的保障。让基层社会治理者安心“下沉”,建功立业。

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必须将自治与法治、德治相结合。应发挥法治保障作用,引导社会公众形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思维和法治习惯,推动法律服务下沉,强化基层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群众自治提供法律保障。发挥道德在规范人们行为、调节社会关系中的重要作用,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和普及,发挥道德榜样的示范作用,凝聚社会正能量,营造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良好社会氛围,依靠德治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以法治保障自治、规范自治、实现自治;以德治支撑自治、滋养自治,从而实现善治的目标。

建立完善考核评价机制,让治理效果经得起检验。市委、市政府要求,完善基层社会治理绩效考评体系和考评标准,加强对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实际成效的评估,评估结果将作为衡量全市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指标,纳入工作实绩综合绩效考核。这是发现基层社会治理成果与问题的有效路径,有益于我们寻找薄弱环节,及时调整措施,促进治理水平提高。

编筐编篓,重在收口。不折不扣地落实好治理方案,离不开坚强有力的保障机制。期望全市上下凝心聚力、奋发作为,切实让基层实现“有人干成事、有钱做好事、有物办实事、有权解决事”。

编辑:赵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