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曝光三起旅游市场失信案例

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彭杭

为进一步优化旅游市场消费环境,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大连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按照国家、省市统一部署,深入开展旅游市场打击养老诈骗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查处了一批涉养老类旅游市场违法违规案件,取得阶段性成效。

案件一:大连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案

2022年4月27日、28日,大连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组织179名老年投资客户参加“两天一夜温泉”旅游活动,期间向客户提供了交通、温泉酒店门票、住宿和餐饮服务。当事人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行为,违反了《旅游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根据《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大连市文化和旅游局责令该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9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同时给予该公司有关责任人员1.4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件评析:受老年人辨别能力偏弱、对产品价格敏感等因素影响,老年人成为投资、康养、保健品等领域以营销为目的组织旅游活动的目标客户群体。以“免费”旅游为噱头的各类保健品、理财产品销售是近几年非常典型的老年游消费陷阱。近期查处的多起涉养老类旅游市场违法案件中,以免费洗温泉等近郊游的形式诱骗老年人投资海域、矿业、牛羊养殖等并许诺高额返利的案例层出不穷。广大老年人要提升警惕意识,坚决抵制打着“免费旅游”的名义向老年人推销理财产品的行为,降低资金损失风险。

案件二:大连某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案

2022年5月10日,大连某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组织87名老年会员参加“温泉二日游”活动,期间向会员提供交通、温泉酒店门票、住宿和餐饮服务。经查,该公司对外宣传国内旅游产品,与游客签订《旅游会员服务协议》或《旅游合同协议书》,游客以预付款的形式支付旅游费用。双方约定“如果在合同约定期限内组织游客出游,就从预付款中扣除相应旅游费用;如果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未能组织游客出游,合同期满后全额返还旅游费用。”游客签订协议并支付旅游费用后成为该公司会员,公司根据协议约定提供积分、礼品、温泉旅游等会员服务。当事人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行为,违反了《旅游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根据《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结合具体情节,大连市文化和旅游局责令该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8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同时给予该公司有关责任人员1.3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件评析:旅游预付卡、旅游积分、会员福利……不少以购物送旅游、旅游赠礼品等名义招徕旅游者的组织者并不具备旅行社资质,近年来以推销旅游预付卡大量吸收老年人资金最后跑路的企业比比皆是,公安机关已对部分涉案企业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进行立案调查。老年游客出游时应该尽量选择有资质、有口碑的旅行社,并签订正式的旅游合同,留好消费凭证、宣传单、视频图像等维权证据,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案件三:大连某旅行社分公司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未载明规定事项案

2022年5月10日,大连某旅行社分公司组织220名老年人参加“华酝牡丹园一日游”活动,与旅游者签订的旅游合同未载明《旅行社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事项的行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其行为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根据《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结合具体情节,大连市文化和旅游局责令该分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件评析:旅游合同是旅行社和旅游者明确权利义务的重要凭证,依法订立的旅游合同受法律保护,合同各方要按照约定履行义务。《旅行社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了旅行社在组织旅游活动、提供旅游产品时,应当对十四项关系旅游活动的重要事项进行明确约定。

下一步,执法队将加大宣传力度,提升老年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同时加大涉养老类旅游市场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并将涉嫌犯罪线索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编辑:赵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