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提高农村残疾人专职委员生活补贴

本报讯(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许晓楠)随着全市残疾人事业发展,为深入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建设,稳定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充分调动农村残疾人专职委员的积极性,从7月1日起,我市将农村残疾人专职委员生活补贴由原来的每人每月6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800元。

残疾人专职委员是指通过选聘产生的专职或相对专职,在乡镇(街道)残联主席团和村(社区)残协中,协助残联理事长或残协主席开展残疾人工作的残疾人委员。专职委员本身是残疾人,又处于残疾人工作的第一线,为残疾人提供着最直接的服务。目前,我市共有残疾人专职委员1600余人,其中农村专职委员900余人,其生活补贴自2015年起按照《关于调整农村残疾人专职委员生活补贴的通知》执行为每人每月600元,待遇相对较低。

市残联协同市财政局专题调研发现,农村高素质残疾人人才,相对于城市原本就不足。由于待遇问题,岗位缺乏吸引力。同时,农村相对城市社区,地域广阔、交通不便、残疾人人数较多且居住较为分散,农村残疾人专职委员工作条件和工作环境相对艰苦,受自身身体条件所限,开展残疾人工作、为残疾人提供服务需要付出更大的努力。

经市政府批准,日前,市残联与市财政局联合下发文件,提高农村残疾人专职委员生活补贴待遇。此举是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深化残联改革和全面落实“强基育人”工作总要求的重要举措,将充分发挥残疾人专职委员的作用,进一步提高基层残疾人工作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保障我市残疾人事业高水平发展。

编辑:赵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