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全力把好渔业船舶安全监管关口

本报讯(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巴家伟)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和我市66项具体任务,有效防范渔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保障渔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7月1日我市边海防委员会会议暨涉海渔船和海防管理专项整治工作会议部署,市安委办(市应急局)以“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为目标,狠抓“四个重点”,开展“四项整治”,全面启动全市渔业船舶安全专项整治。

狠抓“四个重点”,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一)聚焦渔船不适航、船员不适任、“四超”、北斗和AIS设备异常等行为,加强执法检查,严禁出海作业。(二)严厉打击涉渔“三无”船舶,对查获的新增涉渔“三无”船舶必须动态清零。(三)依法依规处理渔船私自买卖、擅自拆卸北斗船载终端设备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涉及刑事犯罪的,移交公安、海警等部门依法处置。(四)强化港口伏休安全监督管理。对渔港检查作为伏休期间防止渔船违规的第一道防线,驻港监管、分片督查,落实好“谁的人谁负责、谁的船谁负责、谁的港谁负责”工作要求,将所有停港渔船逐一登记成册,每日核查停港渔船动态情况,切实强化港航巡查监管。

开展“四项整治”,集中解决突出性问题。(一)落实海洋渔业船舶五级包保责任制,压实行业监管责任和船东、船长主体责任,打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最后一公里”。(二)开展渔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做到全覆盖、无遗漏,实施台账管理、跟踪管理、闭环管理。(三)开展转港作业渔船安全专项检查。(四)开展落实进出港报告制度专项整治。严格落实渔船进出港报告制度,重点整治渔船船证不符、证书不全、职务船员配置未达到最低标准、普通船员持证不全等问题,把好渔港安全监管关口。

编辑:赵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