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起我市全省首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

本报讯(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舒心侨)7月15日起,我市市内四区先行启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试点工作。据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我市在全省率先启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是为企业及百姓提供高效、便捷服务的新举措。

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包含电子版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电子证照加盖不动产登记机构电子印章,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企业、市民在办结不动产登记业务后,由“辽宁省电子证照库”统一生成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对新版不动产权证,企业和市民可登录大连政务服务网或“辽事通”查验和下载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

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相对于纸质版证书的使用更加方便快捷,企业和市民在办理查询和登记业务时,提交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视为提交原件,免去了复印、查验等环节。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应用面比较广泛,它的推行标志着我市不动产登记正式进入“数字证书”时代。据了解,我市将继续深入拓展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互通、互认和互用。

编辑:赵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