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活闲置资源“甘七条”!3年内累计补贴最高500万元

重点项目落地扶持,3年内累计补贴最高500万元;

重点企业租用闲置楼宇(厂房)投资扩产,可连续3年按照评估租赁价格的50%给予补贴;

……

近日,甘井子区出台盘活闲置资源“甘七条”,多措并举提升闲置资产利用率,深度挖掘闲置要素潜在效益,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形成存量资产和新增投资的良性循环。

该项政策措施适用于在甘井子区注册,且新设立或投资扩产的符合甘井子区“3+3+X”产业发展方向的先进制造业项目、现代服务业项目和新兴战略性产业项目。

政策措施所称的“闲置楼宇(厂房)”是指在甘井子区范围内闲置一年以上,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可出租、出售、转让的楼宇(厂房)。

具体扶持措施包括以下七个方面:

1.重点项目落地扶持 促进闲置要素流动

对于甘井子区支持和鼓励发展新设立的重点项目,租用闲置楼宇(厂房)的,可以按评估租赁价格的100%给予连续3年补贴,3年内累计补贴不超过500万元;对于投资强度大且产业能级高的项目,可以按照评估租赁价格的50%给予第4年和第5年的补贴, 2年内累计补贴不超过160万元。

利用闲置资源落地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经审定,根据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净利润规模、年度产值、营业收入等情况,可以给予综合奖励。

2.鼓励投资扩大产能 加速优质产业聚集

对于甘井子区支持和鼓励发展的重点企业,在辖区内投资扩产租用闲置楼宇(厂房)的,可以连续3年按照评估租赁价格的50%给予补贴,3年内累计补贴不超过200万元。

3.设立启动扶持资金 强化闲置资源利用

对于新引入甘井子区的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新三板”上市企业等符合“3+3+X”产业定位,对产业带动作用强,并利用闲置楼宇(厂房)的,综合考虑企业规模、效益、成长性等方面因素,若实际发生的装修费用在每平方米2000元以上,给予不超过20%的补贴;若实际发生的装修费用在每平方米1000元-2000元(含),给予不超过15%的补贴;若实际发生的装修费用在每平方米1000元(含)以下,给予不超过10%的补贴,装修补贴总额不超过200万元。

对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落地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后,一次性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补贴。

4.引导基金优先跟投 搭建产业升级平台

对于利用闲置楼宇(厂房),且符合甘井子区支持和鼓励发展的新设立的重点项目,经甘井子区引导基金管委会确认,产业引导基金按其章程优先跟投。

5.重点项目容缺办理 支持新兴产业发展

对利用闲置楼宇(厂房)建设的重点项目,相关手续存在历史遗留问题的,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可以容缺办理施工许可。

6.加大金融扶持力度 给予贷款贴息支持

对利用闲置楼宇(厂房)且符合甘井子区产业发展方向的重点项目,若有贷款需求,可组织协调与金融机构对接,并给予一定比例贴息支持。

7.突出产业龙头带动 加强专项特别扶持

对于世界500强企业、中央大型企业、中国500强企业、中国民营500强企业利用闲置楼宇(厂房)的,可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给予特定的扶持政策。

文字:毕重伟

资料:甘井子区委宣传部

主编:于莉

监制:穆军、高忠华

编辑:赵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