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普新区入选全国气候投融资试点

本报讯(付磊 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巴家伟)近日,生态环境部、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建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等九部门发布《关于公布气候投融资试点名单的通知》。全国共有23个地区成为气候投融资试点,金普新区榜上有名。

通知要求加强统筹协调,高质量建设气候投融资试点。在试点过程中涉及金融改革创新事项,应遵循“一事一议”原则,按程序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等金融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实施。

气候投融资试点由生态环境部等九部门发起,2021年12月底在全国启动试点申报工作。气候投融资是指为实现国家自主贡献目标和低碳发展目标,引导和促进更多资金投向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投资融资活动,是促进绿色低碳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推动形成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能源结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等方面的强大助力。在有意愿、基础好、代表性强的地方开展试点工作,有助于探索差异化气候投融资发展模式,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

编辑:赵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