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做好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

受疫情影响,我市前期各类企业大面积停工停产,随着疫情防控取得关键阶段性成果,我市将进入全面复产复工的关键时期。日前市安委办要求,要高度重视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复产复工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复产复工安全防范措施,组织开展企业全面复产复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高度重视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

随着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取得关键阶段性成果,但一些企业对复工复产的安全风险不够重视,甚至可能为了经济效益抢工蛮干;一些普通员工没有及时调整自身状态,未进入工作节奏,忽视各自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相关设备由于停机时间较长或短期多次停工复产,容易在复产检修、开机运行过程中产生安全隐患,影响安全生产的不利因素增加。

市安委办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艰巨任务和严峻形势,务必保持高度警醒,坚决克服盲目乐观、松懈麻痹思想,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履行属地监管、综合监管、行业监管职责,切实把企业全面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严格责任落实,严防事故发生。

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复产复工安全监管

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辖区和行业领域特点,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复产复工的安全监管工作。危险化学品,要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复产前要制定严密的开工方案,对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制定处置防范措施,完善重点岗位和关键装置的应急处理措施。

建筑施工领域,要加强各类工程和建设项目复工安全技术保障措施的落实,重点检查从业人员复工上岗前的安全培训以及吊机、起重升降机等安全管理,坚决防范建筑领域事故的发生。

道路交通方面,要加大对交通运输企业、车辆、重点路段的监督检查,加强路面管控,依法严厉查处非法运输、超载、超限、超速、疲劳驾驶和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消防救援领域,要将人员密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高层建筑、城市大型综合体等单位场所作为重点,严密排查和整治火灾隐患。

特种设备方面,要督促企业认真做好全面复产复工涉及到的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检验,防止带病运行。

森林防火要针对秋季山林防火形势特点,加强重点部位森林防火的宣传,加大林区巡护和进山路口守卡工作,及时补充森林防火物资,完善森林火灾扑救预案,确保森林火灾扑救人员、物资、装备落实到位。其他行业领域也要结合自身实际,切实抓好全面复产复工企业的安全监管,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组织开展企业全面复产复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辖区、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复产复工的时间节点,认真制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方案,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企业复产复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隐患,要严格督促企业落实整改到位,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予以查处。

对排查出来的重大事故隐患,要采取分级挂牌督办等方式,确保隐患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对重大事故隐患未及时整改到位的,将对其依法关闭退出。

同时,要加强日常安全监督管理,督促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严禁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凡因管理不善、监管不力、把关不严,导致发生事故的,要依法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 吴耀辉

校对:秦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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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姜国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