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失信,逾期未归还 成功腾退保障合法权益

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 安文元

8月11日,甘井子区法院执行局成功腾退一处流拍抵债房屋,使一起涉金融执行案件的申请人的部分胜诉权益得以实现。

据了解,2014年11月24日,大连某物业公司、吕某与大连农商银行南关岭支行签订了《借款合同》。约定,大连农商银行南关岭支行为大连某物业公司提供贷款490万元,并由吕某以自有的位于大连星海广场某旺座大厦的房屋抵押担保还款义务。《借款合同》签订后,大连农商银行南关岭支行如约发放了贷款490万元。还款期逾,虽经大连农商银行南关岭支行多次催还贷款本息,但大连某物业公司未予归还贷款本息,吕某亦未承担担保还款义务。

今年8月5日,大连两级法院开启代号为“猎鹰突击”的集中执行行动。8月11日当天,迫于强制执行的压力下,房屋顺利移交给申请执行人大连农商银行南关岭支行。甘井子法院执行行动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司法公信力,推动营商环境建设和诚信建设,让人民群众充分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

编辑:高佳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