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解决“急难愁盼”问题中惠民生暖民心

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于艳新

家住中山区葵英街道石葵社区的居民曲凤珍今年60岁,老伴去世了,自己没有工作,也没有养老金。儿子今年37岁,没有结婚,患有肾病,经过鉴定是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今年低保金提标后,曲凤珍家里一个月能领到1785元,生活有了更好的保障,她真切地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

当前,我市民政系统主动对标对表党的二十大各项决策部署,紧密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解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在实现我市“三年过万亿”目标中,苦干实干、争先进位,奋力当好东北振兴“跳高队”,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大幅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今年我市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850元,增幅为8.97%,普兰店区、瓦房店市、庄河市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660元,增幅为13.79%,其他涉农地区农村低保标准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保持一致;城市和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1700元和1105元,增幅为8.97%。全年累计为困难群众发放救助金6.1亿元,进一步提升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

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我市着力打造具有大连特色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新模式,深入开展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启动建设全市首批家庭养老床位。加大高龄老年人关心关爱力度,将高龄津贴发放范围拓展到85周岁以上本市户籍老年人,85~89周岁户籍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高龄津贴50元。优化拓展“1+N”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网络,委托专业养老机构运营管理,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助餐、助浴、助洁等“菜单式”“可订制”的居家养老上门服务。今年,中山区葵英街道光华社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荣获全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考核评价第一名。我市获批3项省级养老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成为全省获试点项目最多的城市。

儿童福利事业再上新台阶。全市集中供养孤儿养育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2550元,提高幅度8.97%,标准位于全省首位;分散供养孤儿养育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710元。488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艾滋病感染儿童纳入到孤儿保障范围,755名儿童享受基本生活保障待遇。市民政局向3192名儿童实施符合特困和低保标准的分类救助政策,组织近100名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开展明天计划体检、就医等。向71人次年满18周岁仍在中等以上全日制院校继续就学的孤儿发放每人每学年1万元助学金,向69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未满18周岁的孤儿发放助学金。配备街道(乡镇)儿童督导员148名,村(居)儿童主任1660名。对市社会福利院进行升级改造,引入社会专业力量开展各类服务项目。

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和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市民政局依托“冬季送温暖”“夏季送清凉”等专项行动,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6600余人次,不断提升照料服务、街面巡查等服务水平,着力推进源头治理、落户安置等各项政策落实。提高全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200元和100元,最高提高比例达100%,继续位列全省第一。

编辑:赵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