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演艺新空间征集工作开始啦

快看 需要啥条件!

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张明春

记者昨天获悉,为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释放文化消费潜力,培育多元演艺生态,即日起,大连市文化和旅游局启动大连市演艺新空间征集申报和评定工作。

什么是“演艺新空间”呢?演艺新空间是指以演艺为主营业务的新型演出场所。不论是园区街区、商业综合体、文化艺术场馆,只要你在大连市行政区域内,能在固定时间开展常态化演出,就能申报成为演艺新空间。

“演艺新空间”要符合以下要求:1.应以常态化互动式、体验式、沉浸式演艺和文旅演出为主,有固定演出场地,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观众坐席不少于50座,每年开展演出不少于50场。2.应在大连市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由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依法从事各项经营活动,能够按要求做好安全生产、意识形态等重点工作。符合公安、消防、卫生、市场监督等国家相关部门制定的规范标准。3.进行的营业性演出项目应具有融合性、创新性、示范性等特点,既要实现商业效益,更要体现社会公益追求,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

成为“演艺新空间”将获得哪些助力呢?助力还挺多:纳入首批大连市演艺新空间名单,面向全市公布并给予命名授牌。从品牌打造、宣传推广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优先参与政府组织开展的文旅活动;对业绩突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和美誉度的演艺新空间,给予扶持。

那么如何成为“演艺新空间”呢?首先,请按要求填报《大连市演艺新空间申报表》(读者请拨打电话联系邹老师索取),并准备好相关材料。接着,请在2023年3月1日前将申报表和有关材料报送至大连市文化和旅游局艺术发展处。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75号1105房间;联系人:邹老师,联系电话:0411-39989953。同时请将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wgj_ysc@163.com,一定要在邮件名称上注明“场所名称+演艺新空间申报材料”哦!

最后,大连市文化和旅游局将组织开展评审,如果顺利通过评审,那么恭喜你就将成为大连首批“演艺新空间”了,也许下一个城市文化新地标就是你哦。

编辑:高佳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