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水清岸绿,这个“口”纳入全过程监管

为全面加强和规范大连市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推进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近日大连市政府印发《大连市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以“水陆统筹,以水定岸”为基本原则

以“精准溯源、分类整治、长效监管”为工作路径

政府统筹、部门联动、突出重点、强力推进

明确到2023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市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干流及一级支流入河排污口和沿黄海、渤海入海排污口整治;2025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市流域河流、湖库、海域排污口整治。

一头连着江河湖海,一头连着百姓生产生活,入河入海排污口是打通水里和岸上的关键环节。为此,我市出台《实施方案》,抓住、抓好、抓实、抓牢这个‘牛鼻子’,统筹岸上和水里、陆地和海洋,根据受纳水体生态环境功能,确定排污口设置和管理要求,倒逼岸上污染治理,实现“受纳水体-排污口-排污通道-排污单位”全过程监督管理。

《实施方案》明确了从精准溯源到分类整治再到长效监管的入河入海排污口全过程监督管理的工作路径。开展精准溯源。按照“有口皆查、应查尽查”要求,以前期溯源排查工作为基础,组织开展深入排查,摸清各类排污口的分布及数量、污水排放特征及去向、排污单位等基本情况,完善台账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实施分类整治。按照“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的方向,组织责任主体开展排污口分类整治。对于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等区域内设置排污口的,由属地人民政府或生态环境部门依法采取责令拆除、责令关闭等措施予以取缔;对于城镇污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生活污水散排口,原则上予以清理合并,污水依法规范接入收集管网;对于未按规定排放污水的,包括未经处理污水直排、排污通道不规范等情形,采取整改规范措施进行整治。经整治后保留的排污口均应实施登记管理,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设立标识牌。推进长效监管。科学合理规划布局,相关部门严格落实法律法规关于排污口设置的规定,依法规范设置审批,对未达到水质目标的水功能区和考核断面控制单元,严格控制新设、改设或者扩大排污口。强化监督管理,将河库长制作为推动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落实的重要抓手,强化日常河库巡查。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设置排污口或不按规定排污的,依法予以查处;对私设暗管接入他人排污口等逃避监督管理借道排污的,依法严厉打击。

《实施方案》明确建立激励问责机制,将排污口整治和监督管理情况纳入河库长制年度考核中。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地区,视情采取约谈、通报、预警、限批等手段,督促落实排污口监督管理主体责任。

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 吴耀辉

资料:市生态环境局

校对:秦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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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姜国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