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处方”和“代人开药”给特殊群体送去特别关爱
——医保改革便民惠民措施系列解读之五
本报讯(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于艳新 左莹)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制度落地后,如何让特殊患者在门诊就医购药少排队、少跑腿?市医保局联合市卫健委在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推出的又一项便民惠民措施带来了福音:对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医生可提供最长12周的长期处方服务;行动不便的参保人员,可以按规定委托他人代为购药。
“我是‘老慢病’,需要长期吃药。现在,在家门口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次可以买到3个月的药量,真省事。”家住中山区海军广场街道的陈连娜,今年69岁,患有高血压、冠心病等多种慢性疾病,每天都需要服用拜阿司匹林、美托洛尔、盐酸贝尼地平、丹参滴丸等7种药品。2月28日,她到中山区海军广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因病情较为稳定,经过诊疗后,医生为其开具了12周的长处方。
中山区海军广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生许昌剑告诉记者,一般来说,长期处方的药量在4周以内。根据慢性病的特点,对于病情稳定的患者可以适当延长,最长不得超过12周。超过4周的长期处方,医生需要严格评估。
记者还了解到,根据相关规定,医生首次开具长处方前,应该对患者既往史、现病史、用药方案、病情控制情况等进行全面评估,在确定当前用药方案安全、有效、稳定的情况下,才能为患者开具长处方,并在患者病历中详细记录有关信息。
对于一些行动不便的患者来说,亲自出门挂号买药是个“老大难”。“代人开药”措施让这一问题迎刃而解。近日,家住白云新村附近的何女士,就在家附近的白云莲花社区医院帮父亲代买到了需要的药品。
“我爸爸70多岁了,患有高血压。因为行动不便,出门非常不方便。以前,每次去医院买药,我们家人都得左右相伴,甚至要背着他上下楼,把老人折腾得够呛,我们也累得不轻。前两天,为了买药的事我又来社区医院咨询想看看有没有‘绿色通道’之类的服务。没想到,医生说现在有新政策,只要相关手续和证件齐全,就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开药。这对我们来说,真是大好事!”何女士对此津津乐道。
据悉,根据相关规定,行动不便的参保人员,可以委托他人开药。购药时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及委托人的医保卡。对特殊困难的参保人员,各社区建立定期探访联络制度,了解掌握其医疗服务需求,社区医疗机构家庭医生主动提供医疗服务。
值得一提的是,眼下,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约家庭医生升级服务包的患者越来越多,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目前积极新建家庭医生服务团队,为行动不便的患者送医上门、定期进行回访,监测血压、血糖、用药等情况,并根据患者的病情,进行用药品类和用量的调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