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及参保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来了
本报讯(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于艳新 左莹)今年,大连市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政策实施,其中一大变化就是: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以给家人使用,即“家庭共济”。
什么是“家庭共济”模式?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此前家庭成员间不能共济使用医保账户,经常会出现“有病的不够用,没病的用不着”的情况。2023年1月1日起,大连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实现“家庭共济”,也就是个人账户可共用于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怎么才能使用“家庭共济”?职工医保参保人需要先在线与家人绑定“亲情账户”。完成家庭成员身份绑定,其家庭成员即可在就医购药时使用其个人账户余额。需要注意的是,绑定亲情账户应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被绑定人须为绑定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二是绑定人与被绑定人均须是大连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其中绑定人须为大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绑定人指参保人员本人;被绑定人指参保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绑定人可以与一个或多个家庭成员进行绑定,最多不超过六人,具体限定为父亲一人、母亲一人、配偶一人、子女三人。
关于亲情账户绑定后个人账户资金使用规则:绑定人和家庭成员需在正常参保状态才可建立“家庭共济”关系并正常使用。绑定人的账户余额只能单向流给被绑定人使用。被绑定人持本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就医,先使用本人账户余额,本人账户余额不足时,优先使用个人账户余额最多的绑定人账户资金,且一次只能使用一个绑定人的个人账户。
个人账户资金可以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具有国家医保标准编码的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同时,个人账户可用于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等个人缴费。个人账户不得用于公共卫生费用(国家政策允许的除外)、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消费等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支出。
据悉,家庭成员共济关系确定后将长期有效。在绑定亲情账户后,绑定人的个人账户资金可与被绑定人共享,解除亲属关系的,绑定人应通过公众号及时办理解绑手续。
办理“ 家庭共济”操作流程为:参保人可到“大连市医保局”微信公众号服务大厅,点击“我要办”,在“业务办理”栏目中选择“共济账户”功能,再点击“新增授权”,上传相关材料即可自助办理。
“亲情账户”绑定亲属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关系为父母时:无需提交材料。
2.关系为子女(子女未成年)时:提供户口簿或医学证明。
3.关系为子女(子女成年)时:无需提交材料。
4.关系选择为配偶时:提供结婚证照片或户口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