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新政实施80余天140余万人次受益

本报讯(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于艳新)今年1月1日起,大连市正式启动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职工医保参保人在普通门诊统筹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医保目录内的药品、检查、治疗等费用,可按政策由医保统筹基金进行报销。据统计显示,截至3月21日,全市累计140.14万人次享受了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待遇,统筹基金累计支付2.39亿元。

新政实施后,职工门诊报销待遇主要有以下变化:

一、门诊报销金额更多了。改革前,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每季度最高报销180元,一年最多720元。改革后,年度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支付上限提高到1.2万元。

二、门诊报销范围更广了。改革前,参保人只是在基层医疗机构门诊费用可以报销。改革后,参保人在一级、二级、三级医院门诊进行检查、化验、用药等治疗的费用均可按政策进行报销。

三、门诊报销比例更高了。改革前,基层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为50%,改革后,基层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在职职工为70%,退休职工为75%,与基层医疗机构的家庭医生签约升级服务包,报销比例分别提高10个百分点,在职职工最高可达80%、退休职工最高可达85%。

四、对特殊疾病给予政策倾斜。对传染病和精神疾病专科医院不按级别设定待遇标准,而是执行一致的最高报销标准:年度累计起付标准300元,在职人员的报销比例为70%,退休人员为75%。

编辑:赵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