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委严明清明节期间纪律要求

本报讯(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刘春鹏)2023年清明节将至,作为新冠病毒感染由“乙类甲管”调整为“乙类乙管”后的首个清明节,为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引领廉洁、文明、节俭、有序、绿色的祭扫新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着力营造清正廉洁、安全文明的节日氛围,日前,市纪委监委就做好节日期间正风肃纪工作提出纪律要求。

严守纪律,带头“清”“明”过节。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提高政治站位,严守纪律要求,发挥模范作用,严格执行、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自觉做到:严禁用公款报销个人祭祀及产生的交通费、停车费、住宿费等费用;严禁违规使用公共物资、公车或借用管理服务对象及其他单位车辆参与祭祀、踏青、游玩、探亲等活动;严禁以任何形式用公款吃喝宴请或组织隐蔽聚会;严禁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和不文明祭奠行为;严禁组织、参与封建迷信活动或低俗祭祀活动;严禁违规焚烧纸钱、抛撒祭品等造成环境污染、扰乱社会秩序等行为;严禁酒驾、醉驾、赌博等违法行为。

压实责任,加强教育管理。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抓好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各项工作与净化政治生态相结合,与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相结合,与安全生产、森林防火、市容执法、治安管理等重点工作相结合,做到同步部署、同步落实、传导压力、明确要求、从严管理。要通过召开会议、谈话提醒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把纪律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各单位“一把手”要以上率下、以身作则,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约束,坚决反对特权行为,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引领全市形成文明祭扫的良好风尚。

强化监督,严防“四风”反弹。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作用,切实落实监督责任。要畅通监督举报渠道,鼓励群众监督。要聚焦节日期间重点环节、关键领域组织力量强化监督检查,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专项检查等方式,深挖隐形变异问题。要保持高压震慑,对顶风违纪行为优先处置、严查快处,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坚持“一案双查”,对“四风”问题突出的,失职失责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严肃追究相关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持续释放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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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赵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