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口岸落地东北首单以大窑湾港 为离境港的启运港退税业务

(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邵海峰)4月26日,大连集发环渤海集装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DBR)受广州高跃斯贸易公司委托承运的一批钢材,在大连海关隶属鲅鱼圈海关全程指导下,顺利完成出口报关单申报、转关手续,在营口鲅鱼圈港装船,经DBR沿环渤海内支线运往大连自贸片区大窑湾港,并计划于5月2日发往马来西亚。在这批钢材从鲅鱼圈港启运后,货主方广州高跃斯向当地主管税务部门提交了启运港退税申请。据悉,这是大连获批启运港退税政策试点以来,在大连口岸落地的东北首单以大窑湾港为离境港的启运港退税业务。

广州高跃斯贸易公司相关负责人说:“以往这些出口转关货物需要从大连实际离境后才能办理退税,启运港退税试点政策扩大到辽宁后,我们从鲅鱼圈港办理完成海关通关手续装船后即可提前申请出口退税,预计退税金额9.3万余元,可节省7天的退税周期,加快了企业资金周转。”

日前,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扩大启运港退税试点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税〔2023〕8号),批准大连大窑湾港自4月1日起作为离境港实施启运港退税政策。获批作为大窑湾港配套启运港的包括营口港、秦皇岛港、唐山港、天津港、烟台港等11个环渤海主要港口。

据了解,获批离境港实施启运港退税政策,可实现出口企业、启运港、离境港等多方互利共赢。对出口企业来说,可以大大节省货物从启运港至离境港的途中运输时间和在离境港靠港、等待装船、办理离境手续、换装国际航行船舶等时间,有效加快企业资金周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增强国际贸易动力活力;对启运港来说,从启运港出发的外贸集装箱货物直接退税,出口企业缩短退税周期,加速资金周转,更愿意就近从启运港办理出口,增加启运港货物吞吐量和口岸物流分拨效率;对离境港来说,从启运港出发的外贸集装箱货物,只有通过相应的离境港离境,才能在启运港申请办理出口退税,可有效提升启运港与离境港之间的互通能力,扩大离境港集装箱业务规模,作为离境港的大连大窑湾港的中转货物量将大大增加。

编辑:姜国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