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爱连心”,为了这13.8万人

5月21日

第33次全国助残日

连日来

社会各界纷纷举行各种活动

向这个群体表达关爱

5月21日下午,“大爱连心”第33次全国助残日主题活动在甘井子区金三角剧场举行。此次活动由大连市残联指导,大连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主办。

活动现场向社会各界爱心人士颁发了大爱奉献奖、卓越贡献奖、爱心参与奖、爱心集体奖等奖项。23名爱心人士捐款14.2万元购买了近240台轮椅,将捐赠给有需求的困难残疾人。爱心企业爱心市民也纷纷捐款捐物。来自大连市残疾人艺术团、大连市天翼艺术中心、中山区培智学校、大连市残疾人朗诵艺术学会、中山区晨光书院自闭症康复服务中心、大连盲聋学校等单位的代表用精彩的表演感谢社会各界的爱心帮助。

全国助残日是属于全市13.8万残疾人的重要日子。近年来,我市陆续出台了一批惠残政策措施,涵盖了教育、就业、康复、托养等诸多方面。

教育

残疾学生可享受哪些补助?

资助对象:具有学前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正式学籍的在校大连籍残疾学生(儿童);父母一方为残疾人并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残疾人家庭子女。

资助标准:学前教育至高中(含中等职业教育机构)教育阶段,困难家庭残疾少年儿童5980元/生/年,非困难家庭残疾少年儿童2080元/生/年,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3900元/生/年,学前教育阶段按全年标准据实结算;高等教育阶段,在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就读的残疾学生和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根据困难情况,4000元/生/年或2500元/生/年。

办理流程:申请人持残疾人证、户口簿、低保证等材料向户籍所在地社区(村)提出补助申请,区市县残联审核后发放。

康复

成年残疾人有哪些康复救助项目?

1.贫困精神残疾人服药救助: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贫困精神残疾人确需服药的,每人每年补助550元。

2.贫困精神残疾人住院救助: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贫困精神残疾人经定点医疗机构诊断,确需住院治疗的,在定点医院住院治疗,按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有关规定结算后个人自付部分的实际发生额给予补助,每人每年最高补助7500元。

3.肢体残疾人矫治手术:具有大连市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肢体残疾人,患严重影响生活和活动疾病的,如:马蹄足畸形、脑瘫肢体畸形、膝关节屈曲,臀肌挛缩、小儿麻痹后遗症、股骨头置换等,经三级以上医疗机构手术后,能够改善肢体功能,减轻残疾障碍,提高生活自理能力和参与社会生活,按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有关规定结算后个人自付部分的实际发生额给予补助,每例手术最高补助5000元。

4.白内障复明手术:具有大连市户籍,申请人在三级以上医疗机构或眼科专业医疗机构实施手术治疗,按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有关规定结算后个人自付部分的实际发生额给予补助,每例手术最高补助1000元。

5.成年肢体残疾人机构康复训练:具有大连市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肢体残疾人,因先天、疾病或事故等导致肢体运动功能障碍者,经定点医疗机构诊断有康复训练价值的,可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康复训练,按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有关规定结算后个人自付部分的实际发生额给予补助,每人每年最高补助7000元。

就业

残疾人就业有哪些保障政策?

我市的就业政策包括:一是就业补贴方面,残疾人初次创业场地补贴(首次领取执照,且稳定运营6个月以上,将给予6000元/年的补贴,补贴期限不超2年)、残疾人及离校2年未就业残疾人大学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按照最低缴费基数计算的应缴纳社会保险的60%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0个月)、残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一次性给予1200元)、高校毕业生优先安置基层服务岗位等实实在在的惠残就业政策。

二是税收优惠方面,残疾人创业从事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等为社会提供的应税服务免征增值税,残疾人就业免征个人所得税,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个体工商户及特殊学校校办企业达到规定条件,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

三是就业保障方面,我市先后出台《关于印发〈大连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大财非〔2016〕691号)和《关于印发〈大连市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办法〉的通知》(大残联发〔2017〕58号)规定用人单位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并对超比例安置残疾人的企业给予奖励,夯实了残疾人高质量就业渠道。

托养

哪些残疾人可以享受托养服务?

我市为具有大连市户籍、持有残疾人证、年满16周岁未满60周岁的未就业残疾人,提供集中托养(寄宿)、日间照料(早送晚接)或居家托养三种形式的托养服务。集中托养适用于日常饮食起居需要专人护理且家庭护理有困难并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重度残疾人。日间照料对象一般为家庭白天无法照料、生活基本能自理的轻度智力和精神残疾人。居家托养适用于生活不能自理但家庭有照料条件且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重度残疾人。上述“重度残疾人”指一二级精神、智力和肢体残疾人。

补贴标准:2022年1月1日起全市残疾人托养服务补贴实行全市统一标准,集中托养机构服务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75元,居家托养服务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20元,日间照料机构服务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35元。

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 吴耀辉

校对:秦臻

主编:于莉‍‍‍

监制:穆军、高忠华

编辑:姜国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