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启动第四批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双“十佳”评选活动

近日,由市民政局牵头,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文明办、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妇联联合印发了《大连市第四批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双“十佳”评选活动方案》,正式启动了全市第四批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双“十佳”评选工作,整个评选活动分为初选推荐、复审遴选、网络投票、专家评审、综合评分、社会公示、宣传表彰七个阶段。

此次全市第四批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双“十佳”评选活动将树立一批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范本,持续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加快形成党组织统一领导、政府依法履责、各类组织积极协同、群众广泛参与,标准规范更加完备,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

近年来,大连市通过严格规范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全流程工作机制、将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作为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做好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宣传展示等方式,把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基层治理中的重要作用作为提升社区治理效能的重要手段、激发基层社会治理新动能的有效途径。

下一步,市民政局将以这次“双十佳”评选活动为契机,指导各地区再次深入开展一次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自查工作。重点把握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制定、修订程序是否严格落实“四议一审两公开”制度,履行宣传发动、征集民意、拟定草案、提请审核、审议表决、备案公布工作程序,确保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制定及修订程序符合规定程序;深入挖掘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亮点内容,引导各地区结合实际,突出地方自然历史特色、风俗习惯和文化传承,形成突出地方亮点、凝聚群众力量、承载居民愿望、引导文明风尚的基层自治章程,进一步发挥好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文字: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左莹

资料:市民政局

校对:秦臻

主编:于莉‍‍‍

监制:穆军、侯智良

编辑:姜国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