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房子”过了保质期,漏雨怎么办?
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 金东淑
本报讯 7月8日,在FM103.3大连广播电视台新闻综合广播播出的《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节目中,市民闫先生反映,黄河路112-114号楼日前出现了透寒漏雨的现象。楼宇曾做过暖房子工程,但已过保质期,这种情况应该如何处理?找谁维修?
据了解,这里在10年前实施过暖房子保温工程。随着时间推移,近几年又出现了透寒漏水的情况,严重的地方墙砖都露出来了。
西岗区住建局物业科的工作人员通过和所在街道社区沟通,联系到了该小区的应急保障维修单位宇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并将这一情况反映给了相关负责人。该维修单位得知后,于7月10日通过垫付的形式,对这栋楼进行了重新铺设防水卷材等相应的维修。
西岗区住建局物业科科长张翱鹏介绍说,针对我市一些无物业老旧小区,如果在暖房子的保质期内,出现类似漏雨透寒的情况,应当由建设单位再负责维修; 如果已经超出了保质期,则应申请动用公共维修资金,委托相关的企业来提取,按照维修资金的要求来进行维修。
张翱鹏介绍,关于漏雨、透寒情况可以分为在质保期内的商品房、过保质期的商品房、有住宅专项维修基金或无维修基金的老旧小区。尚在质保期(5年)内的商品房:应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出现漏雨的情况,业主第一时间可联系物业,由物业人员上门查访、登记,之后物业专员再联系开发单位,或者直接联系施工建设单位来进行统一维修。如果质保期出现问题开发商不承担责任,那么物业有权扣留质保金来用于维修。过了质保期的房屋:则可申请动用公共维修基金来进行统一维修。没有物业管理、房龄较老的小区,如果有公共维修基金,可由社区、街道牵头来进行维修基金的申请。如果小区没有公共维修基金,发生漏雨的情况,只能由所在单位楼所有业主平摊的方式筹集维修资金。维修资金是用于房屋共用部位和公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维修资金具体使用流程,物业制定维修计划,提交业委会组织业主大会讨论,达到法定同意权数后,由物业代替业主进行申请和使用。目前我市一些无物业老旧小区,存在类似漏雨透寒的情况,如果在暖房子的保质期内,应当由建设单位再负责维修; 如果已经超出了保质期,则应申请动用公共维修资金,委托相关的企业来提取,按照维修资金的要求来进行维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