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渔期驾小船非法捕捞,查!

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 韩顺兆

7月11日18时许,獐子岛出现能见度小于50米的强浓雾天气,空旷的海面几乎没有船只航行,但獐子沿海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有一艘渔船疑似在獐子岛海域捕捞作业。随后,该所便联合海洋与渔业综合执法獐子工作站、公安派出所、海警、獐子岛渔业集团安防等部门组织警力出海前往现场,成功将正在捕捞作业的船只及船上3名嫌疑人抓获。

涉案嫌疑人到案后,獐子沿海派出所在长海沿海安全保卫大队和长海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的指导和支持下,对该案立即展开侦查。

经了解,该艘渔船在5月1日休渔期以来,先后多次出海捕捞作业。通过民警对涉案嫌疑人的讯问及调取证据,在铁证如山的证据面前,涉案嫌疑人纪某和孙某交代,在2023年休渔期以来,先后17次到海里捕捞作业,共捕捞各类渔获物8000余斤,渔获物总价值17余万元,第一次到獐子岛海域作业,便被执法人员抓获。涉案嫌疑人符某交代,其在明知以非法捕捞形式获得渔获物的情况下,仍进行收购销售,从中获利1万余元。

目前,獐子沿海派出所已对犯罪嫌疑人纪某、孙某、符某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据獐子沿海派出所所长田龙飞介绍,今年伏季休渔期间,獐子沿海派出所按照大连市公安局沿海安全保卫局的统一部署,结合獐子岛周边海域实际,部署开展“净海2023”专项行动,重点打击整治伏休期非法捕捞、盗捕海珍品等涉海违法犯罪,充分发挥獐子岛镇海上警务室联防联控机制和“智慧海岛”智能化优势,采用“人防+技防”模式,持续加大打击整治力度,全面净化獐子岛周边海域海上治安环境。

编辑:赵洁